讨债逼人跳崖 杀人罪起诉

【新唐人2013年05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10日电)为了新台币1万元债务,江姓女子伙同多名男子逼迫关姓女子跳崖致死;检方今天依杀人罪起诉江女及陈男两名主嫌。

另外,在场的其他3名男子,虽未逼迫关女跳崖,但检察官认为已构成妨害自由致死罪嫌,同样提起公诉。

南投地检署指出,28岁的江姓女子为向关女索讨1万元借款,2月2日凌晨涉嫌伙同陈姓男子等人,将关女带到彰化县埔盐乡南港艺术公园,以木棒殴打成伤,并强行用手把关女的头部压到装满水的水桶凌虐。

随后,关女再被江女、陈男等5人以车带至南投市八卦路山区,江、陈两人恫吓要胁关女要是不还钱,只有被轮暴及跳崖两条路可以选;关女因无力还钱,最后跳下16公尺深悬崖致死。

事发后,江女为误导警方办案,叫其中一名男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编造情侣吵架失足坠崖情节,警方也一度以为是意外案件;直到3月中旬,其中两名涉嫌的男子因良心不安向彰化警方投案,骇人听闻的逼迫跳崖案情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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