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体垄断专法 待凝聚共识

【新唐人2013年05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1日电)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6日初审3版本反媒体垄断专法,仍待凝聚共识。

2011年旺旺中时并购中嘉网路、2012年11月台湾壹传媒交易案引发社会关注媒体垄断问题,学生与媒体改革社团发起反媒体垄断运动,立法院也通过立法委员临时提案,督促行政院提出相关专法。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先后提出反媒体垄断法草案、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后,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杨丽环5月初提出跨媒体垄断防制法草案。

杨丽环受访表示,行政院版本什么都管,难兼顾产业发展空间。她希望“抓大放小”,不要过度严格限制产业;当媒体要合并、变成超大媒体时再管就好。

杨丽环版草案规定,跨媒体事业结合,对公众意见整体影响,相当于电视频道市场占有率达30%以上时,参与结合事业应先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

她说,这个规范与民进党团版本类似,但民进党团版没要求主管机关审查,直接禁止整合。

民进党团版草案规定,媒体因整合而使其在任一特定媒体市占率达1/3以上者,主管机关应不予许可。

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下午受访表示,现有3个版本中,民进党团版和杨丽环版较接近;学界、产业界都无法接受行政院版本。

他说,未来将整合其他版本有共识部分,没共识部分再朝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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