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渔船遭日扣押 获释后继续捕鱼

【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4日电)农委会渔业署公布,今天被日方扣押、缴担保金的高雄籍渔船正昌发2号,下午1时49分释,继续捕鱼。

渔业署表示,因超出暂定执法线作业、被日方扣押的正昌发2号,为高雄籍延绳钓船,发生海域在北纬23度54分、东经124度57分。

渔业署今天早上7时接通报,日方以高雄籍正昌发2号渔船违规进入日本经济海域作业,遭水产厅公务船东光丸于上述海域扣押。

署方说,台籍船长孙居民坦承过界,船主家属中午将担保金401万6000日圆汇至驻冲绳那霸办事处指定账户,人船已于下午1时49分获释。

渔业署长沙志一说,渔船获释后,已继续执行捕鱼作业。

鲔鱼公会理事长谢文荣说,应该是台日关系自去年台湾捐款助日本赈灾改善,加上签署台日渔业协议,所以可以缴担保金后获释。

他说明,一般民主国家扣船后进入司法程序处理,多要等到开庭、判决,并缴交判罚的款项后,才会获释,动辄拖1、2个月;此案担保金算高,但法院之后判决出炉,若多缴,也会退回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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