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劳团促订 标准劳雇契约

【新唐人2013年05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雅加达18日专电)印尼在台劳工权益备受关注,印尼外劳协会呼吁台湾和印尼政府落实直聘制度,并订定出一套明订印劳休假、住宿及薪资规定的标准化劳雇契约

印尼驻台经济贸易代表处(IETO)日前要求,印尼在台家务类劳工薪资比照台湾基本工资,调涨为新台币1万9047元。

印尼人力暨垦殖部海外劳工中介局局长卢斯提亚瓦提(Roostiawati)表示,印尼政府是希望那些圆满完成合约期限内工作、表现良好又有经验的印劳,在续聘时能比照台湾劳工基本薪资,这类劳工占总体在台印劳比例低,若调整薪资,不至于对雇主造成冲击。

印尼外劳协会主席勒特诺(Retno Dewi)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表示,协会希望台湾和印尼政府合作,全面推广并落实直聘制度,才能减少印劳被剥削的情形。

她说,印尼劳工为了前往台湾工作,不仅薪资要被扣9个月,用来偿还印尼劳工训练中心高达约2000美元的中介及各项费用;另一方面也要每月支付新台币1000多元给台湾中介,等于是被剥削两次。

此外,勒特诺指出,由于目前在台印劳的工作条件都是由个别的中介和雇主协商后订定,中介有权决定印劳工作合约的所有内容。

“我们不是商品,我们是人”,勒特诺说,有些印劳向协会反映,雇主不准她们休假,如果要休假就必须扣薪水;而这也是协会之所以主张落实直聘制的原因,唯有直聘制才是改善印劳处境的根本方式。

印尼外劳协会呼吁,对于印尼和台湾即将于6月举行的协调会议中,双边政府代表应协商订定出一套明定印劳休假时间(至少一周休假一天)、住宿条件、薪资标准的劳雇合约,保障印劳权益不会因个别的雇主或中介而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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