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对外投资不视为资金外逃

【新唐人2013年05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20日电)中央银行副总裁严宗大今天指出,在经常账顺差的情形下,家庭及企业部门全球布局资金,除可提高收益率外,也有助稳定国内金融,“对外投资”不宜视为“资金外逃”。

央行今天发布对外投资不宜视为“资金外逃”的新闻稿,澄清平面媒体报导“马执政 资金外逃恐创纪录”的报导。

严宗大表示,所谓“资金外逃”在国际间有严谨的定义,如发生战争或遇重大措施,导致资金大幅流出,即为“资金外逃”与“对外投资”不同。

严宗大指出,一个国家如有超额储蓄,其国际收支经常账必然出现顺差,经常账顺差即表示该国对外债权净额增加,会有民间资金净流出的情形。

他举例,德国、中国大陆、日本、新加坡及台湾经常账均有顺差,民间资金均呈净流出。

严宗大指出,在资金自由进出下,外资流入台湾的资金也为数不少。截至 4月底,外资持有台湾的股票、债券及存款,按市值计价高达2358亿美元,约占外汇存底的58%。

他表示,2011年第1季及第3季,外人直接投资(FDI)呈现净流出 23.04亿美元及11.88亿美元,主要是富邦金控外国籍股东股权转让给国内股东及美商国际集团(AIG)出售南山人寿,汇出资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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