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渔船越界 缴罚金获释

【新唐人2013年05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3日电)外交部发言人高安今天表示,苏澳籍“福昌168号”渔船缴交越界罚金后,人船已获释。

台湾渔船“福昌168号”上午越界作业遭日方查扣,这是台日4月10日签署渔业协议,并自5月10日生效以来,台湾渔船第3次被日本扣船。

高安下午表示,“福昌168号”凌晨因越界被日方查扣,外交部获报后与海巡署、渔业署密切联系,确认“福昌168号”作业地点经纬度,在台日渔业协议适用范围以外,船长坦承越界,下午1时30分缴交越界及渔获罚金总计日币430万元后,人船已平安获释。

高安表示,台日渔业协议适用海域南部渔获较丰富,许多台湾渔船会前往,再次提醒相关渔会团体注意协议规范。台日建构的渔业秩序,有赖双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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