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一法院判决“助听”狗可养在公寓楼内

【新唐人2013年7月3日讯】一法院判决决定“助听”狗可被寄养在禁养宠物的公寓大楼内,这一先例可能将试图打破那些严施禁令的公寓房主对宠物的禁止。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著名的楼房建筑律师(Makinson d’Apice)的合作伙伴郝斯肯斯格林(Beverley Hoskinson-Green)表示,此案是“希望合法在公寓楼养宠物的曲线路线图”。

拉里‧杰克罗素上周获得法院批准可以在公寓里养,他的主人成功地争辩说,他是一个助听犬,经过训练过的,有人在门口的时候或火警时会提醒他。

按纽省的公寓楼房法,“宠物”是不能养在公寓楼里的,即便是生活辅助动物,包括导盲犬和助听犬等都不例外。但郝斯肯斯格林女士关注的是其它狗的主人将使用这一法律漏洞,以获得他们的宠物进入公寓建筑物。

“所有你需要做的是采取听力测试,这完全是主观的 —— 如果你不想听到的噪音,你不按下按钮——你突然有听力障碍,”她说,“然后,训练你的狗狂吠任何噪音源,一旦你这样做,你的狗是一个“助听犬”,可以留在公寓楼。“

然而,郝斯肯斯格林女士强调,这并不是纯碎“与拉里的主人——提出长期的听力检查报告,以证明听力障碍”的情况有关。关键是让法庭相信拉里是“助听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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