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林2008:遗产税 死了也要养政府

【新唐人2013年10月4日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诸葛亮向刘禅表忠心。

诸葛亮说,他要不辞辛苦,勤勤恳恳,尽心竭力,为皇上贡献出全部精神和力量,一直到死为止。

诸葛亮表忠心,或许是真的,至少我是半信半疑。他这样做,显而易见的好处是,只有如此,他才能抓住权柄,至死不松手。事实证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过了若干年,又有人这样说,只是倾诉的物件变了,堪称天翻地覆。从前是皇上,后来是人民;从前是仰望,后来是俯视。

我们能感受到的事实却有差异。据说某人被公职人员怠慢,就指着墙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标语说,你们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怎么这样?

人家理直气壮地回答,我们当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请问你是人民吗?

某人无言以对。虽然他不必向对方证明自己是一个人,却不能证明自己是人民。

为森林服务,却不为树服务,这样的“全心全意”,何其荒唐!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有时候却不得不如此。遗憾的是,多半是被动式。

掌握了选择权的人,如果宣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要么是权谋,要么是自欺欺人。除此之外,或许有,只是距离太远,分不清真假。不得不如此者,肯定是真的。

2009年度网路热词评选,“被”字众望所归,一马当先,成为年度热词。

典型组合有“被增长”、“被代表”、“被就业”、“被自杀”、“被和谐”、“被小康”、“被捐款”……遗产税一旦出台,“被”家族又增加一位伟大的成员:“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被”时代,此“被”彼“被”、你“被”我“被”,江湖辗转,飘零一生,死到临头,还是一个“被”字。

“被”时代者,“背”时代也!躬逢盛世,不也悲乎?

近日,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档草稿。而在今年2月,国务院已同意并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称“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早在2004年9月,财政部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并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下称《新版草案》)。

据《新版草案》,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遗产税征收细则,《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8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1000万以及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分别为20%、30%、40%、50%。

80万元起征额,辛辛苦苦做了一辈子房奴的人,绝大多数都在劫难逃。至于千万富翁、亿万富翁辈,在用完了36计的前35计之后,还有最后一计:走为上。

稍微对中国历史有所了解都知道,36计前35计都是阴谋诡计。尔虞我诈、坑蒙拐骗、你死我活,莫此为甚。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所谓中国智慧,大抵如此。

或许36计本来只有35计,大约某伟大的思想家在收集整理之后,竟然觉得这样的地方,简直不是正常人呆的。于是在最后加了一计:惹不起,躲得起!

《诗经•国风•魏风•硕鼠》第一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第36计的发明专利,原来是他们的。

BWCHINESE中文网:贝恩公司和招商银行研究报告发现,中国27%的富人已经移民,另有47%的人正在考虑移民。

这样的遗产税,不但实现不了杀富济贫的伟大目标,反而沦为杀贫济官的工具。

即使实现得了,又怎么样?政府想征税就可以征税吗?

毫无疑问,如果政府开支不需要民众授权,任何征税手段的目的都是权力自肥。为了权力自肥,征税一定不具备合法性。

遗产税,不是如何征的问题,而是该不该征的问题。

如果不解决合法性问题,遗产税出台,唯一作用,是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赋予全新历史内涵:死了也要养政府!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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