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走密道作证 强调无涉刑事不法

【新唐人2013年10月04日讯】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昨天(3日)以证人身份传唤总统马英九,继前总统陈水扁之后,第二位在位总统出庭作证,马总统昨晚由密道,步行到北检第四办公室博爱大楼,讯问一个半小时结束,并没拿证人旅费。马总统面对讯问强调,总长告诉他,关说案没有涉及刑事不法,只有行政不法。

昨天(3日)深夜11点,马总统神情略显疲惫离开总统府,下班回家,在前几小时,马总统是以证人身份,到总统府后方的博爱大楼,北检第四办公室出庭作证。

应讯从晚间8点到9:40分结束,检察官一开始引用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告诉马总统,如果担心自己的证言在日后被追诉可以拒绝证言,马英九总统表明,愿意具结作证,而且强调,总长告诉他,关说案没有涉及刑事不法,只有行政不法。

马总统也向检方表示,8月31日晚间,黄世铭告诉他关说事件,全程30分钟,但他认为事态严重,当晚就找了江宜桦、罗智强进官邸研商,隔天下午再请黄世铭到官邸,还拿一份监听译文的报告,报告最后还亲签“呈给总统”。

马总统另外也解释从9月6日到28日多次致电总长的原因,是外界质疑特侦组监听国会,要他对外说明,而讯后,马总统没有拿530元的证人旅费,再从密道走回总统府。

司改会发言人林峰正:“总长也许只是口头报告,总统叫他说,你回去再把资料拿给我,有进一步的动作,进一步索取资料。这都构成教唆或者是泄密的共犯。”

法界认为马总统可能涉及泄密或教唆泄密等罪,但由于总统有刑事豁免权,不能当被告,虽然检方可继续侦办,但得等到卸任总统后,才能依法追诉,究竟马总统是否被涉案,就看检方侦查结果到底为何。

新唐人亚太电视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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