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重就轻 中共称拟禁止移植死囚器官

【新唐人2013年11月3日讯】(新唐人记者雷明综合报导)2013年11月2日大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主任、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杭州举行的一场会议上宣称,自2014年中期,所有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将被禁止使用死囚器官,只能使用自愿捐献,并通过新设的全国系统分配得来的器官。

这几年中共在器官移植上动作频频。2007年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宣布禁止买卖人类器官;同年最高法院收回了下放长达27年之久的死刑复核权;2009年首次以官方形式公开承认中国器官来源是死刑犯(虽然过去反复高调否认);2010年公布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医院名单,同年1月在10省(区、市)启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2012年中共声称将在两年之内停止在器官移植手术中对死刑罪犯器官的依赖;2013年初宣布将器官捐献制度在全国推行。

但实际上,中国被公认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仍在系统性地使用死囚器官作移植手术的国家。据世界反对死刑联盟估计,去年有4000人被执以死刑。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每年约有30万器官移植等待者,有1万人能够获得合适的器官供体,接受手术。因此外界质疑:就算4000个死刑犯都捐献器官,那么其余的器官来自哪里呢?

2006年7月6日,加拿大国际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加拿大前国会议员和外交部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指出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这六年间,有四万一千五百宗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是无法解释的,引起全球关注。

大卫•麦塔斯和大卫•乔高通过深入收集大量、详实的资料,严谨而精密的论证,对中国大陆大量器官移植所需的数量庞大的器官以及储备供体群来源作出论断: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是成立的:“……大面积的强迫掠夺一直存在着,并且今天还在继续着。”

中共保持沉默三个多月后,于2006年11月14日,由中共卫生部副部长在中国广州举办的人体器官移植会议上公开宣称,中国用于移植的人体器官“除少量交通事故死亡者之外,大部分来自于死刑犯”。该消息立即通过中共“喉舌”英文版“中国日报”向全世界通告,意图是掩盖活摘人体器官更惊人的罪恶。

但时隔不到1年,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就又推翻了这一说法,称(移植器官)主要来自民众捐献,极少来自死刑犯。但实际上中国目前的亲属活体捐献率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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