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太原爆炸案存在重大疑问

【新唐人2013年11月16日讯】当年在纽约时报广场有一个未遂爆炸案,这个未遂爆炸案是一个巴基斯坦裔的美国人。那个爆炸是人们发现有一辆面包车在广场上冒烟,但是没有爆炸,后来叫了警察,警察来排除发现是装了一车的炸药。后来抓到这个人以后,在审问的过程当中他承认过,他曾经专门接受过塔利班炸弹制造的培训,这个组织还资助他袭击纽约时报广场。就这样经过专业训练的人还不能够引爆一颗炸弹,那太原引爆的这个炸弹至少有8颗,据说是引爆了7颗,被排除了1颗,或者这颗没有爆炸,也就是说它这个引爆成功的比例相当高。

在北京天安门的车辆撞击和爆炸案之后,太原又发生了爆炸案。太原这场连环爆炸案,据目击者说,他至少听到了7声爆炸声,官方报导是炸死1人,重伤1人,轻伤7人。由于这个爆炸地点是在中共山西省委附近,地位非常敏感,40小时以后,当局就宣布破案了。这个案子和几天前所发生的天安门事件有什么异同?我们今天就一起来分析一下。

当局公布案情的疑点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当局对这个案情公布的内容的一些疑点。根据当局说,首先这个犯罪嫌疑人叫丰志均,41岁,他是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并说他在1989年11月,因为盗窃罪被太原市法院判决有期徒刑9年。这里第一个疑问就是,1989年的时候这个人才17岁,89年并不是一个严打的,就是非常严重的严打的年份,最严重的严打年份是在1983年。那么17岁的时候,他盗窃了什么东西会被判9年徒刑?因为对于一般盗窃罪来说,9年是很重的。这是第一个疑问。

第二个疑问就是,当局说他出狱以后一直在开出租汽车。盗窃和开计程车都不属于制造爆炸物的经历。一般制造爆炸物的经历,你要就是当过工兵,有过制造或者是排除爆炸物的经历,要呢就是说在建筑行业,还有开矿的这个行业,你可能会有这个经历,但是开计程车不是。

外媒这次也报导了,就是说从爆炸以后现场发现的电路板、钢珠、铁钉和引爆的时间顺序等等,看来这个作案者相当专业,就是对爆炸这方面是相当有专业研究的。其实爆炸是一个相当专业的工作,不是一个什么人外行、业余的随时就可以装起来的,就可以做起来的。

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就是当年在纽约时报广场有一个未遂爆炸案,这个未遂爆炸案是一个巴基斯坦裔的美国人。那个爆炸是人们发现有一辆面包车在广场上冒烟,但是没有爆炸,后来叫了警察,警察来排除发现是装了一车的炸药。

后来抓到这个人以后,在审问的过程当中他承认过,他曾经专门接受过塔利班炸弹制造的培训,这个组织还资助他袭击纽约时报广场。就这样经过专业训练的人还不能够引爆一颗炸弹,那太原引爆的这个炸弹至少有8颗,据说是引爆了7颗,被排除了1颗,或者这颗没有爆炸,也就是说它这个引爆成功的比例相当高。

这个疑点其实跟当年石家庄有一个爆炸案的作案人,当时破案以后,人们提出的疑点有类似的地方。那是2001年的时候,石家庄发生了一个连环爆炸案,当时被指认的犯罪人叫靳如超,是一个听力障碍的人,他跟别人沟通是有障碍,他需要写下来,他听不见,而且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这么一个人竟能够在那天凌晨4点16分到5点钟,就在这个45分钟时间之内连续引爆了4个爆炸点,而且每个爆炸点的相隔时间是15分钟,这个引爆率之高,引爆的相距时间之准确,也是特别令人惊奇的。

这两起爆炸案,就是这次太原的爆炸案和当年石家庄的爆炸案,它的共同特点都是作案人都是社会最底层的,而且都没有和爆破有关的训练和专业知识,而且都能够成功的引爆连环炸弹,这是一个重大的疑点。

第三个疑点就是,当局公布的作案动机太牵强,当然当局现在没有公布他的作案动机,但是至少公布了一点,说他制造炸弹爆炸是为了报复社会。这里就有一个问题,社会是一个很广泛的说法,在中国发生了很多暴力事件,当局破案以后都会说这是报复社会。谁是社会?难道他自己不是社会的一份子吗?究竟他要报复的是谁?

从他安装炸弹的位置来说的话,虽然当局我想在公布的时候是为了避嫌疑,特地没有指出那是一个什么位置,实际上它所在的位置是中共山西省委门口非常近的地方。就社会而言,在中国实际上最不属于社会的应该是中国共产党,政府多少还有一点点属于社会,这个党是完全不属于社会的。如果说他报复社会的话,可能最不应该去的地方就是省委门口。所以这个作案下的结论,就是报复社会这个结论本身太牵强了。

第四个嫌疑,就有人怀疑是不是随便找的替罪羊?这个怀疑其实也是有道理的。有一位李先生,他是〝六四天网〞的义工,他自己家就住在太原杏花岭区,也就是当局所公布的这个犯罪嫌疑人的这个区。他在新华社发稿以后,他说他走遍了当地的居委会和办事处,甚至询问了公安部门,没有得到任何关于丰志均这个人的消息。这就很奇怪了,这样一个人他曾经犯罪被判刑,而且又住在这个地方,不会说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好像这个人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这个李先生他就怀疑这个人是否确实存在。这个怀疑我觉得是非常有道理的,这个跟天安门的事件不一样。天安门事件以后,外国媒体专程到了官方公布的那几个人的家乡,确实也采访到了这个人的存在,不仅这个人存在,这个人还在村里面是牵头的,他集资要建一个清真寺,后来被当局作为非法建筑,把它铲平了。这个人就是说是确实存在的,就是说外国记者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到当地找到这么一个人,不管他跟天安门这个事件有哪一种关系,那个人是存在的。而这个人,一个当地的中国人,当地的居民,他的调查应该比外国记者的调查要容易得多,居然他找不到他们同一个区的人。所以这个是一个更大的疑点。

综合这些疑点来看的话,确实很值得怀疑当局究竟抓到的是什么人?这个人跟这个爆炸案究竟有什么关系?这都是一连串的疑点。当然也可能当局会逐渐的公布一些细节,最后这些疑点都可能解释,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当局既然已经急急忙忙的说宣布破案了,却不能够解释这些疑点的话,那么事后的解释其实也是有问题的。

破案的压力

第二方面我就想谈一下,当局对这件事情这么快的时间就破案了,四十多个小时以后就宣布破案了,而且他提到就是说公安部高度重视。这个破案它不仅是有一个副部长,公安部副部长带队一个工作组,而且还从全国各地,据说调集了26名专家到达现场,昼夜组织开展侦察破案。他虽然说的是山西省和太原市两级公安机关成立的专案组,实际上是三级联合的,因为部里面已经有工作组下去了,所以这是公安部督办的一个重大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破案的时间就变得非常重要了。那么这个重要是对谁重要?我们来讨论一下。我们先讲一下为什么要这么快破案。当然所有的破案都是希望越快越好,但这个又有其特殊性,第一个就是时间问题,因为天安门刚刚出事,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山西省委门口又发生爆炸,同时又正好是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马上就要开会之际,所以这个时间点对中共来说的话,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所谓敏感期。

我们知道中共现在有很多很多敏感期,在这些敏感期当中,其中还有一些特别敏感的,你像在今年如果没有重大事件的话,那么这个三中全会前后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敏感期,在今年应该是最大的一个敏感期了。这是一个时间问题。

第二个是地点,除了时间的敏感以外,地点也很敏感,虽然它不是北京,大家要知道中共在奥运会开始以来,当时为了在北京进行安保,就提出了一个项目叫〝护城河工程〞,这是属于北京安保的一个部分,护城河工程包括了北京、河北和周围,加起来一共是7个省分,其中山西省是属于护城河工程的省分之一,也就是说山西属于保护北京的门户之一。

这个还不是在山西的一般地方,而是在山西省委门口。虽然说山西省委的政治意义比不上天安门,但是和中国大陆以前发生在其它地方的爆炸事件相比的话,这个目标比其它的爆炸事件有更重要的象征意义,所以这个地点也是很讲究的。

对这样一类案件的破案本身和找出犯案的凶手,有的时候不一定就是同一件事情。就这个事情已经破案了,单就这个事实而言,对于当局来说,无论是对代表维稳的公安部,因为公安部是属于整个维稳系统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维稳是中央政法委所抓的一个大的系列工程,这个大的系列工程里面当然牵涉到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部,还有就是国安部,那其中最大、人员最多、经费最多,而且最有利益关系的就是公安部。就这件事情破案了,本身这个事实来说,对于公安部来说,还有对山西地方当局,就包括山西省委、太原市委来说,都要比找出真正的凶手更重要,也就是说让大家知道这么短的时间就破了案,这件事情比抓到的这个人是不是真凶要重要得多,对于当局来说。

当然破案有多种破案的方式,从证据破案当然是最好的,也有一种破案是从作案动机这个角度来破案的。在当今的中国,我想通过作案动机来破这类案子,毫无疑问是最困难的,因为在当今的中国,冤气、怨气实在是太重了,所以说如果要找到对山西省委不满的,整体不满,或者是对山西省委的某个人,或者某些人,或者某些部门,有怨气的,想从这个角度去找可能的嫌犯的话,那可能太困难了,因为那个人数可能太大了。所以最终破案的话,可能还是要从具体的证据方面,就是从动机破案几乎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当局,就是警方,不管是公安部来的人也好,还是山西省,还是太原市的警方,他们面临着非常非常大的破案的压力,这个压力大到什么程度?我想大家都能够理解。2001年的那个石家庄爆炸案,当时报导的时候,说是由于压力过大,就是当时对破案的要求的压力过大,破案以后,有3名当时参与破案的青壮年警官是因为积劳成疾而死亡,而且明说的死亡的原因就是当时破案的压力过大。

而当时石家庄的这个爆炸案,大家可以想到2001年,也就是12年前,中共可能还没有像今天那样子感到自己的统治岌岌可危;而爆炸的目标,当时石家庄的爆炸案是在工厂的居住区,跟中共的统治还没有直接的关系;当时爆炸的目标也没有像这次那样子让地方官员如此心惊胆颤的。在那种情况下,都有这么大的破案的压力,那更不要说在今天对这个破案的压力有多大了。也就是说这个破案对于当局,对于警方来说的话是那么重要,因此快速破案,或者是有人怀疑屈打成招,或者是找出一个替罪羊来演个戏,来表明这个案子破了,这个动机是非常强烈的。至于说究竟有没有这样做?现在问题是当局说什么都没有人相信!

两起爆炸案定性的区别

我们再看一下,就是这件事情出来以后,当局有哪些反应看上去是比较异常的。我觉得最异常的反应就是对这件事件的定性到现在为止都迟迟拿不出来。这个我们可以跟几天前发生的天安门事件,驾车撞击爆炸案相比,就可以看到有非常大的区别。就是当时很快的就定性为是暴力恐怖攻击,而这次却迟迟没有定性。那么为什么没有定性?也没有定为恐怖攻击呢?我们可以看看原因是什么。

首先我们看会不会是地点的区别。一个是在天安门,一个只是在山西一个省的省委门口,是不是这个差别?我想应该不会是这个差异。以前也有,当然没有这么明确,不一定有这么明确,也有定恐怖行动的,就是有些爆炸案定为恐怖行动的,那些定为恐怖行动的爆炸案也都不是发生在北京,因此事件发生的地点在北京并不是定性为恐怖攻击的必要条件,发生在其它地方也可以定的,所以这个不是一个迟迟没有定性的原因。

从这两个事件本身的性质来看的话,按说我们排除任何其它的背景,就光说这个事件本身,山西的这个爆炸案应该比天安门发生的事件更容易定性为恐怖攻击。天安门事件显然从现在所得到的情况和越来越多披露出来的消息看,他就是冲击天安门城楼,或者是毛泽东像的所要达到的象征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对人员的冲撞所造成的伤亡。

你可以从使用的工具,它是车辆,是一部普通的越野车,从冲击的形式,从途中的鸣笛和避让行人等等行为来看,另外还有后面有警车在追赶,都证明当时撞人,就是造成人员伤亡不是主要目的。而官方也没有公布出说是车上有爆炸物,官方只公布了车上有汽油,所以爆炸造成大规模杀伤也不是一个目的,最后结果也只是汽油燃烧。

而山西的爆炸案,你可以从爆炸物的制作,尤其是在爆炸物里面有钢珠、钢钉,钢珠、钢钉一般是为了增加杀伤力的,另外这个爆炸是连续爆炸,是一个连环爆炸的设计,他的策划、计划、实施方案,和最终目标相比较而言的话,都比天安门发生的事件要周密得多,而且他的目标和要达到的目的也明确得多,反而是这个却没有定性。

那就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内部有规定,只要是维吾尔人介入的行动,就是如果说是发生爆炸,或者是有人员伤亡的行动,都立即可以定为恐怖行动,是不是这样定的?而定恐怖行动和特定的事件的具体情况是没有关系的,是不是有这样的内部规定?

因为长期中共的宣传,凡是跟维吾尔人、跟新疆有关的事情,它有一系列的固定的名词在人们的心中已经形成概念了,你像什么独立啊、分裂啊、极端宗教啊、恐怖份子啊、东突啊,这些东西已经形成了一个概念了,在中共的这个宣传下面,就是已经不去区分它每个词有什么区别,而统一的都看成是一样的东西了,只要发生事件了,马上就定为是恐怖袭击,或者恐怖份子,这个已经成为一个套路了,很少有例外的。你像西藏问题,你只要一提到的话,人家马上就想起来,喔,这是藏独,或者是达赖喇嘛的错,在境外指使,这也已经成为一个公式了,只要拿来套用就可以了。

而在大陆发生的这些类似事件,当局显然还没有一个现成的套路可用。我们可以看到中共的几张牌,一开始是境外敌对势力牌,什么事情就归罪于境外敌对势力;然后就是一个民族牌,这张民族牌也形成套路了,什么事情出现以后就归到不是藏独,就是疆独,再不就是恐怖主义。这些牌打完以后,当事件发生到大陆的时候,打这些牌就不灵了。

国内最主要的矛盾不是找外面的替罪羊能够解决的,而现在也还没有一个特定的官方已经定性了的团体或者组织,而又能让民众立刻就相信并且接受的,而对中共是最有利的替罪羊,现在在大陆可能还没有。所以我认为迟迟对这件事情没有定性,并不是说这件事情给它定性有困难,而是说是当局还没有拿定主意,究竟怎么定性对自己更有利。

我们可以看到就是对于这类事件的定性并不是根据事件本身的性质和已知的事实,而是根据中共的需要,根据中共的政治需要,怎么对它更有利来定性的。从这里可以看到,其实这次无论是宣传,还是报导各方面,实际上中共在这件事情上是相对来说比较被动的,就是说它不让大家报,而不是说立刻就找出一个明确的替罪羊,然后大张旗鼓的就批,这是不一样的。

我想主要的因素是它也知道现在社会矛盾非常严重,那么如果公开的批呢,反而会引起有人效仿,它怕这点。公布事实这本身就不是中共处理这种问题的方式,也就是说不公布事实或者是撒谎,它是规定的,是习惯的,是必须的,但是在这个特定事件上要达到什么目的,要去撒什么谎,它还没拿定主意,有的时候它自己也不知道,那它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封锁消息可能就是对于中共来说,对于这个特定事件,现在这个时期是最重要的。

这个事件发生以后,将会有些什么后续的影响?太原爆炸案对于官场的冲击要远远大于几天前的天安门事件,因为天安门事件它主要是针对中共的统治的象征意义,它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对中共官员的个人的安全的考量;而太原爆炸案它至少对于山西省省级官员的心理冲击作用,要比天安门事件心理冲击作用要大得多,这个和怎么定性没有关系。

这样的话,很可能现在中共花费了超过军费的这个维稳的项目又增加了一项新的内容,也就是说把对天安门广场的安保向全国各地推广,至少在目前可能会让各地省会、党政机构所在地以及省部级官员个人的保安工作提高到原来天安门广场的安保的这个水平,这一下子维稳又增加了一个大项目,当然维稳系统又增加了权力和经费,但是同时在整个财政预算当中又要增加一个大项目。

如果这种保安措施继续向市县扩展的话,这会在现在庞大的维稳经费上面再加上一大块,这个消费最终还会转嫁给民众,使得由于社会贫富不均、官场权力过大所造成的不安定因素更加扩大,而不是减小,官民对立更趋严重,因此这类的事件所引发的结果是使这类事件可能发生的频率会增加,而不是减小。

当前中国社会矛盾尖锐、贫富鸿沟、社会阶层至上而下的流动停止、官场腐败和社会暴戾之气泛滥,这不是用反恐,或者露头就打的那种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维稳方式可以解决的,更不是把责任推到CNN就能解决的。我相信太原爆炸案的作案的这个人,不管他是谁,他看过CNN对天安门事件评论的可能性极小,而看过中共喉舌媒体抨击CNN报导的这个可能性也很小,即使是看了的话,他的行动受到这些报导的影响也是很小的。

事实上这一类事件应该看作是纯粹的国内的事件,它和所谓的西方反华势力,或者是国际恐怖势力,和这些关系几乎没有,它实际上是由中共这些年统治的方式,一个是通过各种方式掠夺中国的财富,另一个是用暴力维稳的方式去压制所有能够缓解矛盾的渠道,使得矛盾越来越尖锐。这类事件用打压的方式可不可能减少,或者是解决?很难!因为它的根子是在制度上,而这些问题在当前中共统治下是没办法解决的。

文章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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