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电动单车禁令 市议员支招

【新唐人2013年12月17日讯】纽约市长彭博今年五月签署法令,让执法部门可以更容易惩罚电动单车的使用者。这个法令影响最大的是全市近万名餐馆外卖送货员,因为单动单车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便利交通工具。不过,法案已经是板上钉钉,他们有什么办法可以扭转乾坤吗?请看本台记者安心的报导。

电动单车根据纽约州的法律不属于机动车,不能合法上牌照,所以早在2004年起就不能合法在纽约州的街道上行驶。

2013年,纽约市议员乐萍,在自己辖区-纽约上东城收到市民举报,外卖郎骑着电动单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发生撞伤行人的事件。所以针对商用电动单车提案要禁止在纽约街道上行驶。

法案要求商业业主不能拥有和使用这种电动单车,更不能让员工使用。如果在商业地点发现停靠电动单车将罚款五百美元,使用电动单车将罚款一千美元。

支持这一法案的市议员陈倩雯表示,电动单车不合法是早就有的,新法案只是更加明确商业用途的电动单车不能使用。她认为餐馆业主应负起责任。

“他们要负这个责任。因为法案里说,他们这些老板不应该有这些单车。他们如果有的话,他们会受罚。如果是送餐的时候,不应该送太远。因为送外卖的规定,应该只是送附近的街道,不应该是,你这个店在下城,你送到上城。这是不合理的做法。所以,这方面普通的单车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电动单车比普通自行车省力、快捷,对于上了年纪的送外卖员工来讲,还是希望能借助电动单车完成繁重的工作。近日,在纽约华埠华裔和西语裔的外卖郎们集会抗议新法。

他们表示,从餐馆老板到外卖员工都对新法不了解。11月11号开始实施以来,他们收到罚单,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华埠外卖郎陈先生:“没有讲过,一直都不知道,突然我们才听到,11月5号、11号,我们才听到。”

纽约市议员布鲁尔也收到辖区内餐馆业主的投诉,表示对新法不知情。她认为对电动单车的定义一直处在灰色地带,新法的实施无论是纽约警局还是交通局都没有很好的和社区沟通。她因此致信警察局长凯利和交通局长萨迪克汗询问此事。

纽约市议员布鲁尔:“我在信中提到警察局和交通局要与餐馆业主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让业主们清楚法案的内容。”

她还认为,如果外卖郎遵守交通规则,执法部门执法得力的话,这个法案就可以避免。现在,法案已经通过,要想翻案,只有到纽约州府

“我想他们要到州府,让电动单车可以上牌照,如果可以合法得到纽约州牌照,就可以合法上街。”

市议员顾雅明也认为,禁令不是绝对的。他建议电动单车的进口商们,游说纽约州府

市议员顾雅明:“如果他们要合法的话,也可以的。餐馆老板或是进口商,谁买或进口这些车。请一个人去奥本尼游说,怎么让这种脚踏车合法化,让我们立法。”

到纽约州府寻求新的立法虽然是一个办法,但是布鲁尔奉劝外卖人员,新法通过,就要遵纪守法。尽量考虑使用其他合法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人和自身安全,才是上策。

新唐人记者安心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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