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买房有“地雷” “外国人”报税要注意

【新唐人2014年01月24日讯】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华人来美国抢购房子,特别是加州,不过,有许多人却不完全了解美国房产交易相关政策和报税细节,例如跟非美国公民或居民买房时需要督促卖方上交预缴税等,请看详细报导。

注册会计师Jonathan Lin:“我最近遇到一些买家跟外国人买房子,在成交后没多久收到税局的催税通知,他们很紧张,想说买了房子为什么还会有国税局跟他们催税呢?”

美国在1980创立了一项法规“外国人投资房产税法”简称FIRPTA,即外国人在美国卖房时需要预缴税金。

注册会计师Jonathan Lin:“扣款大概是卖价的10%,所以对卖方来讲是个蛮大笔的数字,因为你卖房子有可能没赚钱,但是马上要被税局扣除10%,如果在加州还有一个3又1/3的预缴税。”

但这是有方法可以避免的:如果您的房屋没有赚钱或者没有赚很多钱便可事先申请扣缴凭单来减免税款。

“外国人”的基本定义是非美国人,非绿卡持有者,非税务居民。“税务居民”则有一个183天定义,即当年天数,加去年天数的三分之一,再加前年天数的1/6大于等于183天就算税务居民,但学生签证不包含在计算天数内。

注册会计师白中珂:“但是现在的签证比较松,所以大家常常拿到签证是六个月或一年,所以很可能在一年中居住超过6个月,所以大家在这方面要特别小心。”

虽然外国人可以在美国自由买卖房屋,但要注意每年两次的地产税。

注册会计师白中珂:“我有个客人在比弗利山庄买了一栋房子,他买的时候对价钱十分满意,因为他的资金没有问题,但等收到地产税的时候吓了一跳,因为这是国内没有的。”

另外,把房子卖掉的增值税跟房屋出租的收入也要申报。

再次,外国人在买房前也要考虑遗产税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白中珂:“今年美国的居民跟公民有500万免税额,资产超过500万才需要缴税,但外国人没有这项优惠,只有六万块的免税额。”

跟外国人买房子也要注意通过中介服务商或房产经济督促卖方在交易完成20天内或者在递交申请扣缴税单被驳回后的20天内上缴税金,否则有可能会被罚款。房产价格在30万美金以内无需上缴税金。

新唐人记者李瑾萱、杨阳洛杉矶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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