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查“保护伞”比查涉黄场所更重要!

【新唐人2014年2月11日讯】2月9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曝光东莞市一些被称作“城市名片”的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多个娱乐场所存在明目张胆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对此,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批示要求东莞市对相关责任人要查清楚,严肃处理,绝不手软(2014年2月10日人民网)。

东莞市厚街镇五星级涉外喜来登大酒店,小姐3116号来自湖南,小费700元;117来自安徽,小费900元;这里小姐服务费从700元到2000元不等。在黄江镇五星级太子酒店房费668元,消费800元、1200元、1500元。这些场所娱乐高档酒店明目张胆地选秀、招嫖、艳舞、卖淫。显然,这里卖淫嫖娼小姐被公开明码标价,这里卖淫嫖娼很张扬,被当做一种行业行为而存在。当然这种价位也不是普通百姓会参与的!我国从解放以来,一直强调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然而,卖淫嫖娼屡禁不绝。不是无法禁绝,是打击不打击,愿意不愿意禁绝问题?是环境气候问题,是生存土壤问题!

东莞有水床服务、床上服务20多项内容淫秽露骨色情服务,你躺在那里不动,什么服务都有。凤岗镇“乐逍遥水疗会”上百米大厅坐满客人,这里有色情“选秀”项目。落地大镜子后面近乎赤裸小姐在跳舞,“你觉得有感觉的先留,”不断有小姐被客人挑中。为保证嫖客安全,国安酒店卖淫嫖娼场所6楼防止陌生人随意出入。电梯按键由工作人员用感应纽扣,如有“情况”可直接逃到1楼停车场,这里订房颇为火爆。在乐逍遥所在一条街上,遍布大大小小上百家娱乐场所,这里被当地人称作“红灯区”。中堂、黄江、凤岗、虎门、厚街五镇都或明或暗存在卖淫行为。东莞色情服务被发展为标准化的一条龙“莞式服务”,有了完整健全规范的行业规则。色情服务生意如此高度兴旺发达,“红灯区”如此泛滥,何止是猖獗?发展到如此地步岂是“一日之功”?怎么不见“从业者”对社会管理的畏惧?

然而,就是在东莞卖淫嫖娼疯狂进行时,媒体拨打110举报却遭遇无人出警情况。或许,媒体人太天真了,对此,东莞警方岂能不知情?如果没有警方背后支持,他们岂敢如此明目张胆在警方眼皮底下从事“色情业”?哪些大大小小“色情”场所背后,哪一个没有警方官员拿干股做“后盾”?不是他们在背后做“保护伞”,“色情”场所敢于如此为所欲为吗?警方官员岂能因你拨打110坏了自己生意?或许,媒体人并不傻,你不拨打110举报,又以何验证“色情业”老板和警方官员是“一伙”的呢?不是警方官员在背后撑腰壮胆,东莞“色情业”岂能“规模化”发展?对此,老百姓很清楚,东莞警方主要官员能不知情?东莞“色情业”从业人员曝出背后隐情,“只怕记者曝光,不怕员警执法”。他们何以“不怕员警执法”?这不是道出“猫鼠一窝”实情吗?“猫鼠一窝”才是东莞“色情业”泛滥真正根源!

东莞市一些高档酒店、娱乐场所明目张胆卖淫嫖娼违法行为被媒体曝光后,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市长袁宝成、副书记姚康等组成的“扫黄”行动小组表示出重拳、用重典,以刮骨疗毒态度和铁腕整治力度,彻底扭转“黄流”猖獗局面,坚决铲除滋生“黄流”土壤。人们不知这些官员早先干什么去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东莞“黄流”存在岂是一天两天的事?东莞市主要官员咋就不知情?如果东莞市主要官员真的不知情?那么,这样的官员非但缺乏深入基层而且“耳目失聪”?如果东莞市主要官员完全知情只是装聋作哑,那一定是蓄意放纵?或许,东莞市主要官员为的是让“红灯区”红火地方经济;更或许,这背后牵扯相关官员利益链条?无论如何东莞市“红灯区”的长期存在,是东莞市主要官员之过,或是东莞主要官员之罪。这是民风问题,最起码也是东莞主要官员“失察”之罪?

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批示后,东莞公安局对媒体人拨打110举报遭遇无人出警问题,将负责接处警派出所领导和民警8人停职进行责任倒查,将追究责任人。被媒体曝光中堂镇公安分局长及涉黄酒店所在地派出所长被停职调查。东莞市委对被曝光5个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将对充当“保护伞”渎职失职民警坚决追究责任。一切“黄流” 背后无不存在“保护伞”的问题?充当“保护伞”的渎职者更不会是普通“民警”,淫秽场所老板再傻也不会找普通“民警”充当“保护伞”?人们有理由担心普通“民警”被顶缸当做“保护伞”?

目前,东莞市公安局查封被曝光的12间涉黄娱乐场所;对全市娱乐场所开展统一清查行动;39间有问题场所162人被带回审查。东莞警方开展“雷霆行动”?此时,东莞警方官员频频出面谈话,好像展示“扫黄”成就?人们就不明白被东莞警方管得问题很严重的地方,责任官员怎么竟似乎变成“功臣”?人们不知他们是如何将坏事变好事,如何变不利为“有利”?真是“棋高一着”?这样的“棋高一着”让人感动可怕?东莞小姐卖淫所得不知多少进入官员腰包?东莞“黄流”泛滥,东莞市主政官员、东莞市公安部门主要官员才是真正需要查清楚的责任人,只有对他们严肃处理,绝不手软,才能真正杜绝“黄流”!然而,屡屡“扫黄”的失误却是打击“涉黄场所人员”,根子未受损,致使问题毫无实质性效果。公众对“保护伞”的厌恶远比对“涉黄”人员厌恶!查真正的黄流“保护伞”,远比查“涉黄场所”更重要!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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