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约索押金 消费者不得网上抱怨

【新唐人2014年02月14日讯】卑诗居民伯纳姆和建筑公司签约装修住宅,没想到账单是合同金额的2倍,伯纳姆要求取消合同,退回她的定金,建筑公司提出退款可以,但条件是不能在网上写负面评论。

玛拉.伯纳姆觉得自己装修计划是小事一桩,就是给储藏室换个屋顶,重整一下地下室,然后装一个新的桑拿房。伯纳姆看了网上民众的反馈评论,选定了“第一水平”建筑公司。

第一水平公司项目经理给伯纳姆评估的价格大约是1万8千元,然后伯纳姆就付了定金5千多元,签了合同。等伯纳姆外出渡假回来,发现另一位项目经理给她提交了一份新的估价清单,总额近3万6千元,差不多是原来估价的2倍。

卑诗居民伯纳姆:“他们让我用一个价格签了合同,然后价格却变了,这让我无法置信。”

起初,第2位项目经理还发电邮表示抱歉。

第一水平建筑公司第2位项目经理:“我也不知道第一个经理怎么给你的估价。你也可以选择退定金不做了。”

接下来,第一水平公司的老板提出毁约要缴罚款。

第一水平建筑公司老板Randy Kautzman:“毁约要支付15%罚金,除非 “答应不要在网上写抱怨反馈,而且只退定金1000元。”

卑诗居民伯纳姆:“当然不是我的错,我错就错在选了这家公司。 ”

律师认为伯纳姆应该拿回全部定金,因为合约另一方价格变动很大,那是对方没有履行合约。

诉讼律师Mathew Good:“你承诺用第一个价格来做装修,法律上应该不能改变。”

装修公司老板本来考虑退给伯纳姆全额定金,但他咨询了自己的律师后,指出项目估价改变是因为伯纳姆增加了装修工程的难度,他决定和伯纳姆在法庭上见,由法官来裁决。

新唐人记者苏皓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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