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涉故意杀人被判死刑

【新唐人2014年2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柳青综合报导)2013年4月,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因舍友投毒死亡,轰动全国。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据大陆媒体18日报导, 中共央视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4月15日,复旦大学校方深夜发布官方微博,该校医学院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因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严重,学校多次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校方遂请警方介入。4月16日,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受害者黄洋去世。

11月27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居住在同一寝室内。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

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

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

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

4月12日,林森浩经警方传唤到案后,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发生后,有学化学的网友惊惧,并表示,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从1995年清华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事件,到2004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再到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那一颗颗漠视生命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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