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院:政府不得对抗议者动武

【新唐人2014年02月19日讯】泰国警方18日和反政府示威民众爆发流血冲突,泰国民事法庭19日下令,政府不得动武镇压和平抗议民众,同时总理盈拉和特别安全指挥中心不得依紧急命令,发布任何侵害抗议民众权利的命令。

据中央社报导,泰国政府和反政府示威民众18日爆发冲突,造成双方共有5人丧生、数十人受伤。

要求盈拉下台的反政府示威民众元月扬言封锁曼谷路口,泰国看守内阁元月21日宣布曼谷进入紧急状态。

目前不清楚这项裁决是否影响以违反紧急状态为由针对抗议领袖发出的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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