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华裔被警方击毙 家属获赔180万美元

【新唐人2014年2月19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综合报导)美国洛杉矶县监事委员会(Los Angeles County Board of Supervisors)2月18日决定,同意赔偿罗斯密市华裔女精神病患者黄春霞(Jazmyne Ha Eng)的家属180万美元。2012年1月4日,黄春霞因持铁锤而遭洛县警察击毙,开枪警察被质疑为执法过当。

终年40岁的黄春霞,自大学毕业就被诊断罹患精神分裂症,是罗斯密市“亚太家庭中心”(Asian Pacific Family Center)的长期病人。她身高4呎11吋(1.5米),体重100磅(45公斤),体态娇小。

2012年1月4日事发当天,黄春霞突然将一枚铁锤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坐在家庭中心候诊室,对中心主任的问话不理不睬。为防止意外发生,该主任拨打报警电话,请求支援。随即,四名警察抵达现场。

黄春霞见到警察后,开始大吼大叫,同时拿起铁锤,朝警察走去。一名警察此时拿出电击枪,向黄春霞射出第一枪。黄春霞被击中后,仍继续大叫,走向警察。这时,另一名警察连开三枪,造成黄春霞当场死亡。

黄春霞的家属认为警察当时没能妥善处理危急,反而“残忍地”向她开枪,于是提告洛杉矶县警察局。经双方携律师多次协商,洛杉矶县监事委员会同意拿出家属同意的180万美元和解。

据报导,黄春霞一家为缅甸华裔,黄春霞毕业于洛杉矶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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