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离家女状告父母 为啥不给买单?

【新唐人2014年3月5日讯】新泽西州一名年满18岁离家出走的高中女生,起诉了她的父母,原因是父母没有为她的消费买单。

这位名叫雷切尔·坎宁(Rachel Canning)的女孩在起诉书中认为,她仍需要在经济上依赖父母,因为她是一个还未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学生。她要求父母为其支付私立高中5306美元的学费,还要承担她的生活和交通费用,并以她的名字向一所大学基金捐助,还称她刚满18岁就被父母逐出家门。

雷切尔的父亲,前警察局长史恩·坎宁(Sean Canning)对新泽西州的《每日纪事报》(Daily Record)说,“我们的心伤透了,孩子说,“我不想活在你们的规则里,我要享受自由,而你们必须为此买单”,如果是你,你能做什么?” 这位父亲表示,他和妻子很爱他们的孩子,也很想念她。他们希望孩子呆在家里,他们也并不严厉。

雷切尔在学校是个优秀生,还是一名运动员和啦啦队队长。她目前住在好友家里,她表示自己有经济能力支付诉讼费,她已存了了1万2597美元用于诉讼。这一诉讼于上周提交州家庭法庭并将在周二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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