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无忧:中共对国际法的真实态度

【新唐人2014年3月22日讯】面对国际争端或已经国际化的事务,中共不会运用国际规则争取正当权益,不肯直面问题,只会自说自话。甚至任性胡来,既给国际社会留有恶劣印象,导致孤立,更使中国丧失可以争取的国家权益。

言辞上的肯定与行动上的否定

自由、民主等价值在今天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即使独裁政权亦要标榜崇尚自由、民主,只不过它别有一番特色解释。对自由民主是如此,对国际法也是如此。中共所作所为世人共睹,它既不履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和责任,也不运用国际规则保障国家正当权益,更未维护世界和平和人权发展。它的言必称国际法,是对国际法的侮辱,更令国人蒙羞。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专门机构2月17日发表长达三百多页的朝鲜人权调查报告,详尽披露朝鲜人民遭受的暴行,指出平壤政权涉嫌反人类罪,建议国际刑事法院对金正恩等高官调查起诉,这是国际对朝鲜人权的正义干预。然而中国称将一国人权问题提交国际刑事法院无助改善人权状况,“应在平等和互相尊重基础上,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处理人权领域的分歧”。这种与虎谋皮的陈词滥调再次彰显它对小兄弟的包庇纵容。朝鲜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若对金正恩等人调查起诉需要安理会的支持,毫无疑问中共一定会加以阻挠。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特殊地位缘于二战时期的突出贡献,中国跻身五大国,是当年中华民国军民浴血奋战的结果,中共消极抗战却最终占据这一席位。常任理事国有重大事项否决权,这与其说是国际法上的特权,不如说更是一种责任。中共手握否决权,不但对世界鲜有贡献,反而往往助纣为虐,坐视人道主义灾难发生,美其名曰不干涉他国内政。金家王朝若无中共庇护,早就崩溃了。中共维护流氓政权致使数千万民众遭受地狱般苦难,中国人对朝鲜人有愧。安理会制裁叙利亚屡屡被中俄否决,数以万计无辜民众牺牲。中共把许多臭名昭著的独裁者当做”老朋友”,却把文明国家作为敌人。

机会主义手段背后内心有鬼

中共所谓尊重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是虚伪的。乌克兰政局丕变,屠杀民众的总统亚努科维奇一夜间沦为丧家之犬,这属于中共一直挂在嘴边的“内政”吧,然而俄罗斯悍然入侵克里米亚,它却视若无睹。中共早年输出革命,支持颠覆合法政府,谈何尊重本国人民选择?多次与邻邦兵戎相见甚至入侵他国,谈何和平解决争端?跨境绑架民主人士,甚至制造车祸杀人,谈何尊重他国主权?实际上它根本不尊重国际法,只不过是内心有鬼,自己行为不端,担心被他国“干涉”罢了。

现代国际法早从以往强调国家主权至上,转变为在世界范围内尊重与维护人权,人权法是国际法的重要内容。联大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构成国际人权法的骨干。中共1998年就由国务院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却至今未由全国人大批准以完成程序,一直搁置公约的生效与履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虽然完成了程序,但履行状况与公约规定相去甚远。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缔约国有“普遍定期审议”制度,中共一方面制作假大空的国家人权报告欺骗国际社会,一方面打压真正维护人权的民间人士。这是其不遵守国际法、不履行承诺的重要表现。

一个人自称遵守法律,却不接受法律管辖,认为应靠“自觉”,并要按他理解的执行,能承认他守法吗?中共就是这样。它对国际法从骨子里头不信任,排斥国际司法机构的强制管辖,借口“谈判和协商的方法解决国际争端”更好,迄今未向国际法院提交过任何争端。它缔结了《海洋法公约》,但拒绝就海洋划界、领土争端等接受司法和仲裁管辖。

菲律宾因岛屿争议将中国诉至国际海洋法法庭,中共扮缩头乌龟。中国参与了国际刑事法院的创建,但因对普遍管辖权、内战中的战争罪、和平时期的反人类罪、检察官的独立调查权等心存疑虑,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拒绝成为缔约国。

仅为维护自己统治政治需要

中共为何不接受普遍管辖权?普遍管辖权是国际法上的重要原则,对某些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严重罪行,包括种族灭绝、酷刑、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不论犯罪所在地和犯罪者国籍,任何国家都有权行使刑事管辖权,亦可成立专门国际机构来起诉和审判。普遍管辖权让某些罪行无法以主权为借口逃避追究。

近年来屡有中共高官因迫害法轮功、残害少数民族等罪行在境外被诉。2月10日,西班牙国家法院向江泽民、李鹏等人发出国际逮捕令。尽管因中共干扰,这种追究可能难以收到惩治罪恶的实效,但沉重打击了作恶者的气焰,形成一种威慑。

面对国际争端或已经国际化的事务,中共不会运用国际规则争取正当权益,不肯直面问题,只会自说自话。南海问题明明早已国际化,中共却自欺欺人,使中国陷入被动,这说明它无心维护国家权益。

无论邓时代的“搁置主权争议”还是习近平做出激进冲撞姿态,都不是为中国考虑,而是为了政治需要,为了自己的统治。中共不按照国际准则行事,而是任性胡来,既给国际社会留有恶劣印象,导致孤立,更使中国丧失可以争取的国家权益,丧权辱国。

国际法对中共来说,只是宣传和论证官方主张的工具,不允许不同声音存在,学者少有独立性,群众难以得到从国际法角度全面与中立的分析,从而不了解问题症结所在。

有人认为目前的中国和百年前的德国相似,这有一定道理。今年一月中日互骂对方“伏地魔”。在我看来,日本军国主义曾造成极大灾难,但宪政制度将其“封印”,难以复活,而对内没有民意制约、对外不遵守国际法规则的中共却是一个现行犯。

受实力因素所限,它尚未积极侵略扩张,但专制始终不仅危害本国人民,也是地区和世界的威胁。国际法“软”,降服“伏地魔”主要靠本国人民,只是国际社会不要再采取绥靖政策了。联合国也要改革,真正发挥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功能,而不被少数无赖操纵。只有民主自由的新中国,才会是国际上一个有担当、受尊重的堂堂大国。

文章来源:《动向杂志》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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