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阳:“建三江”能击败“习李王新政”吗

最近十余天,“建三江”这个地名是越来越火热,尤其是在国内的律师界,越来越多的律师将这地方当成了“试金场”,某位知名律师发甚至在博客上“征集不怕死的律师同去建三江”,据闻已有百余律师从全国各地奔赴这个北方边陲小地。

诸多律师奔赴“建三江”的最初起因,却是缘起3月下旬有四位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到“建三江”提供法律服务,竟然被当地公安部门拘留,其中张俊杰甚至被殴打致三根肋骨断裂。虽说在“红朝”治下,律师没有西方社会那么高的社会地位,但律师被警察打伤,亦是惊人眼球的事,因为国内的律师无论代理怎样的案件,都是要讲中共的法律、都要走中共既定的程序,甚至讲话的每一个字都要符合中共的规矩,否则饭碗必丢。想来涉事的诸多律师定然也是在此框架内操作着各自的职业行为,而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建三江”竟然直接采取处理“上访刁民”的方式对待四位执业律师,激起全国律师的公开抵抗,与其说是藐视律师界,莫不如说是在挑战“习李王”正在打造的“依法治国”形象,用老百姓的话讲,这大嘴巴打的,全世界都看到、听到了。

2013年下半年,中共当局废止了劳教制度,被国内外普遍认为是新一届政府班子创建开明、法治社会的一个开端,也因此将新政府的简称扩大成“习李王”。那么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再结合中共执政的中国特色,许多法律工作者便提出先完善程序再完善本质,也就是说首先就想到了要避开中共执政的痛处、现行法律的阴暗面,在中共现有法律的框架下,力争程序的完整性,通过不断的走程序来促进法治的进步与完善。说白了,就是游戏规则让你中共各层级的当权者来定,大家陪着你玩,让你中共各层级的当权者,在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规则、遵守规则。以笔者愚见,如若这样都不能满足中共各级当权者的“法治理念”的话,那真的莫不如直接废止法律算了。

而在“建三江”事件中,据笔者所见,全国律师之所以群情激愤,就是因为“建三江”地方当局,把这个程序也给废止了。众所周知,无论任何人犯了任何法律,都有见律师的权力,而张俊杰等四位律师不但被剥夺了律师会见权,无法见到自己的当事人,反而连自己也身陷囹圄又被打断了骨头。更不可思议的是,后续律师想会见被拘押的律师也不被允许,也就是说法律程序第一步的会见权,在“建三江”不但被取消了,还成了法律界人士的“黑洞”,后续律师想会见前面被拘押的律师也会被拘押,至今具体被拘押了多少位律师都成了谜。

最近几天,看了许多位律师的博客、网站,都是在争取这个程序权力,这和当初全国法律界人士呼吁废止“劳教制度”还不一样,因为所有的述求都是局限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而不是要改变现行的任何一条法律、任何一个法律程序。而奇怪的是,“建三江”方面只顾闷头抓人,官方媒体甚至听说中宣部也下令对此事件“消声”,最不可思议的是全国律协也在给各地律师施压,而没有哪一个权威部门给广大“不明真相的群众”一个明确的解说。

回头看“习李王”执政的一年多时间,一直在致力于反腐倡廉,打造亲民政府形象,时下正在搞“走群众路线教育”,给人的印象是在与过去的中共的执政方式、治民方式等等进行“软切割”。那么“建三江”事件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恐怕将成为检验“习李王”的“试金石”,如若此事件按以往贯例“维稳消声”,以往一年多的新政府形象将荡然无存。因为此事件牵扯的毕竟不是普通百姓,而且波及的范围已经不止是国内,即便最终以不公开的方式令涉案律师“满意而归”,对外界而言,是“习李王新政”败给了“中共某种潜规则”。而若按现有的状态发展下去,当律师都对新政府“依法治国”失去兴趣的时候,政府与百姓间最后的缓冲带亦将无存。

当然,凡事还是往好处设想,还是期望“习李王新政”能够彻底的甩开中共以往的一切“明规则、潜规则”,毕竟形式上的新政府仍然继承着“执政危机”,即使“建三江事件”在现在的政治局面里可能被视成“一根稻草”,可也有“救命”和“压死骆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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