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也:人人涉黑 勾结的“体制化”

导语: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刘汉集团之所以能坐大成势,除了涉黑犯罪集团自身的穷凶极恶外,一个最为关键的原因,就是当地一些党政和司法机关人员充当“保护伞”,特别是有帝都某高官作为依仗的靠山之后,刘汉犯罪集团变得充满了“能量”:能让有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毁灭证据、重罪轻罚,还能让不按自己意思办事的县长“下课”!

透过这些让人难以置信的事实,可见刘汉犯罪集团的“保护伞”之大、“关系网”之宽、淫威之高。可以想像,如果没有中央这回“打老虎”的坚定决心,刘汉犯罪集团不知还要继续作恶多久,还会带来多大的危害。

这也再次提醒我们:社会黑才会萌孽黑社会,打黑有要效果必先反腐!

一、勾结“体制化”

有句老话叫“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话虽绕却很在理。

社会黑的典型特征是什么?就是官商勾结的“体制化”,贪官可以肆无忌惮与奸商狼狈为奸,有权有钱,作威作福,有一种无往不胜的错觉,于是肆意践踏人间的公平与正义!

中国社会黑不黑?黑白难辨,一言难尽。围观轰轰烈烈的“薄王打黑风暴”始末,到底是打黑呢,还是黑打?我等局外之人,如堕云雾,莫衷一是。但是,从文强到王立军,其实早已无关正义,仅演绎权力寓言而已:失权被清算,得权能暗算,都是旧把戏和老路子。

中国社会之黑,说来说去,上下五千年的政治遗产,还是没有处理好权力的问题——无监督制衡,公权独大:首先崇尚官本位,权力至上,谁的官大谁就有权威,“官”字头顶了大盖帽,一帽遮天,官威之下,众人噤声,天黑如锅底;其次讲究站码头,党同伐异,谁是圈中人就支持谁,“党”字拆解上尚下黑,厚黑当道,党治之道,俯首听命,难免江湖气。

社会之黑缘于权力黑,所谓一黑皆黑,于是,社会不公、贫富悬殊、流氓当道、娼妓泛滥、道德沦丧、人心涣散、黑白颠倒等等……一个社会黑暗的影像,似乎统统展现在了我们面前。

因为社会黑了,人们想走正规途径,突然发现“此路不通”,人们想做个好人,也突然发现“成本太高”!怎么办呢?中国人善于变通,知道权力无所不能,便都想走终南捷径,拉关系,托关系,攀关系,买关系……大家比拼各种关系了,于是潜规则大行其道,说白了,走潜规则就是与权力勾结的“体制化”的表现形式。

说“勾结”一词,似乎大不雅,雅一点应称之为“合作”。这种“合作”确实能使双方都得益,有求于权力的人得到了权力特许,就能办成事;而持权的官员通过权力寻租,就拿到好处,合作共赢,皆大欢喜,但是,这个摆不上桌面的行为,恰恰伤害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既然这种勾结,有强大的社会基础,难免就“体制化”了,整个社会必然会取悦权力,包括黑社会也来奉承权力,希望能够得到权力的庇佑。

一项针对50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资料统计显示:50名“黑老大”中23人涉足房地产行业,占了总数近一半,黑社会涉足房地产,主要看中这个行业的高利润。黑社会能够染指房地产,恰恰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默许,因为政府要想吃土地财政的饭,但手头中必须拿到可以出让的土地,恰恰是黑社会能补政府之不足,运用暴力帮助政府完成拆迁和征地。于是,一些地方政府就与黑恶势力勾结在了一起,有利益的捆绑,自然成为利益共同体。

所以,社会黑就容易萌蘖黑社会,就像官员不能确保自己的屁股是干净的,很多商人特别是那些矿产老板、房产老板等暴利行业的老板,在暴利面前,谁能够确保自己没有下过黑手?

在社会黑的大环境之下,谁都不干净,官商勾结“体制化”很正常,黑社会肆虐势在必行。

二、涉黑“保护伞”

目前黑社会很是猖獗,涌现出各路英雄,从黑龙江乔四、吉林梁旭东、辽宁刘涌等人,到现在四川刘汉,可谓各领风骚20年。公安大学武伯欣教授声称:内地涉黑组织成员保守估计不下100万人。武教授这100万,估计是信口拈来的,因为在印象中,上个世纪这个资料就已流行开,不可能十多年都一成不变。不要说十多年了,就是最近五年间,曾经的“打黑英雄”文强变黑了,甚至连“共和国卫士”王立军也换成了黑脸,而那场“薄王打黑风暴”又有涌现出多少个涉黑组织啊?

其实,涉黑组织成员再多吧,也不足以成事,比如刘涌、刘汉之辈不都覆灭了?古往今来,历朝历代,黑社会可以欺行霸市,可以强拿恶要;可以奸淫民女,可以逼良为娼;可以走私贩毒,可以贩卖枪支等等……可以做尽伤天害理的一切事情,但有一件是万万不能做的,就是不能挑战权力,如果干起梁山好汉的营生,甚至得罪一个县令,那就万劫不复了。在权力面前,黑社会历来是烧香拜佛,千方百计地寻求庇佑。也正因为如此,黑社会这个“江湖”总与权力那个“庙堂”相辅相存,更多的时候扮演起“庙堂”的打手,或者成为某个大贪官豢养的一群恶仆。

由此就可以理解,黑社会根本不可怕,也只能为一时一方之害,只要作为公器的司法机关发挥法律威力,再黑再大的黑社会也能铲除干净。

就像2013年12月29号凌晨的广东陆丰“雷霆扫毒”,原本博社村的贩毒分子搞定了当地村委和员警,成为他们的保护伞,就能生存长达十四五年之久,他们就可以有刀有枪,俨然一片法外的“飞地”,达到高度“自治”的黑社会“城中城”,但是一旦他们依附的势力倒掉后,主要是陆丰当地已经轮换了一批官员,于是公安、武警、特警,而且是海陆空,快艇加直升飞机,3000人从天而降,不用半天时间严格说来就是在2个小时内就把他们彻底搞定。

还有刘汉等人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最近受审,说是刘汉、刘维兄弟等人从1993年以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纵横川中大地,建立一个掌控公司70家、坐拥资产400亿的黑金帝国。如此说来,也就这个涉黑犯罪集团混迹江湖长达20年之久,早已是势力渗透到政商各界的方方面面。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曾经倚以为靠山的周姓大老虎竟然被查了,刘汉就比“保护伞”先行一步得到了清算,他曾经再是叱咤风云,再是无法无天,也只能低头认罪,最终身陷囹圄。

可见,在中国这个权力至上的国度,没有得到权力的庇护,任何组织那怕是战战兢兢也是举步维艰,何况是杀人越货、欺行霸市的黑社会。

二、黑白“无间道”

“冰毒第一村”博社村的覆灭和刘汉涉黑犯罪集团的清算,我们都可以看到,他们的“保护伞”一出问题,马上就有“雷霆行动”和“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10余个省市,行程数十万公里”的侦查。包括今年东莞“三级地震”,莞式服务的江湖美誉又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的被查正是缘于“保护伞”失灵。

现实总是最好教材:一方面我们看到“保护伞”确实的充满能量,能够阻止司法机关发挥法律威力。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涉黑人员,也慢慢向权力靠近,比如说博社的“头人”蔡东家不仅是村支部书记,又拥有汕尾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再比如刘汉在社会层面上扮演了四川首善,在政治层面上又谋得了四川省政协委员的身份;还有东莞涉黄五星级酒店老总梁耀辉还是全国人大代表。

现在的社会现象,确实是很“无间道”:黑社会越来越追求“白社会”化了,他们的成员一个个打扮得文质彬彬,穿起西服,打上领结,俨然一副文化人的模样,并且拥有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红色”身份,也就是流氓有起文化来。相反,政府官员倒多了几分江湖习气,以“黑白两道”皆通为自豪,非常霸道,高调出巡,封路封道,非常痞气,拉帮结派,称兄道弟。有些公职人员,甚至直接沦为黑社会的“马前卒”,成为他们的帮凶,比如刘涌,他在被捕时说,“我一走到哪都愿意带着警察,他们身上有枪,有安全感。”这简直是警匪一家,蛇鼠一窝了,还打什么黑?

诚如张鸣所谓说:“黑社会的出现,如果不是民主政体,多半是因为政府中人,尤其是维持秩序的警察,比黑社会还黑!”刘汉涉黑犯罪集团被公诉后,四川公安厅发布:民警为黑势提供保护伞一律开除!言下之意,大家懂的。

当然,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警察,又不是四川一地孤例,其实许多公安局的局长们也沦为涉黑组织的“保护伞”,比如2010年7月,原重庆公安局副局长、司法局长文强因为纵容谢才萍、岳甯、王小军、龚刚模等黑恶势力并充当他们的“保护伞”被判死刑;2012年3月覆灭的郴州州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为首的特大涉黑组织覆灭,永兴县4名干部其中两名副局长是“保护伞”; 2012年3月,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十余项罪名的青岛黑社会头目聂磊被判死刑,案中30名“保护伞”落马,主要是公安人员,包括青岛市公安局原市北区分局局长于国铭、原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等10多名青岛警界人员;2012年5月,原广东原阳江市公安局冯仕儒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被判无期;2012年08月衡阳“天上人间”涉黑案终审判决,原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区分局副局长陈小平充汉黑社会“保护伞”。

此方面案例举不胜举,这说明,打黑的实质就是在与腐败官员作斗争。

结语:黑社会是狐,而保护伞是虎

刘汉这个黑社会“能人”,充其量不过是在替某只老虎开疆拓土,在这个江湖版图里,只是为虎作伥,只是狐假虎威。
黑社会是狐,而保护伞是虎。所以,反黑还要是打老虎的!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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