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16种情形可开枪 公众质疑滥杀无辜

【新唐人2014年6月3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韵综合报导)近期,中国大陆频频发生警察滥用枪支射杀平民的行为,引发舆论哗然,近日大陆媒体报导,山东规定民警16种紧急情形可开枪,网民质疑,中共当局为“震慑维稳”怂恿警察滥用枪支,滥杀无辜

6月1日山东省公安厅宣称,山东省将启动反恐“一分钟处置”机制:“一分钟现场处置、五分钟增援到达、半小时市内关城门 、一小时省内联动”。

其中规定16种紧急情形可开枪,第16条提到:警察依照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有网民质问第16条是什么意思?“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情节”!是不是警察开枪杀人都可以适用于这一条呀?

也有网民指出:配枪执勤必须配戴执法记录仪,以防队伍内部出现人渣滥用维护正义的枪支;还有网民建议:所有用枪场合均应录像,佐证用枪合法!!!杜绝警察徇私枉法。

有网民则痛斥:以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名义,而不通过法律途径去剥夺公民的生命和财产,是无视法律的恐怖暴力行为,公民虽无力阻止,但坚决反对!

警察滥用枪支射杀平民

5月26日,北京当地媒体报导说,一线特警随身配发子弹增加一倍,公安部指,面对正在施暴的恐怖分子,警方可跳过“亮明身份、鸣枪示警”等一系列警告程序,直接开枪。

这之后,中国各地频频发生警察滥用枪支射杀平民的行为。

5月15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罗坎镇农民方九书,因与当地火电公司的赔偿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愤然于5月15日用农用货车带了个花圈到镇政府上访,随后被警察连开12枪当场击毙。

5月28日,新疆喀什地区两名巿民被刀袭击,当地警察开枪击毙两名维吾尔族少年。

5月30日,四川资阳雁江区南津镇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当地警察开枪将一男子击毙。

5月30日,贵州三穗县农民乐德宏与妻子发生口角,妻子躲藏。乐德宏酒后拿菜刀四处寻找妻子,路人报警当地五六名巡警连开三枪将乐德宏打死。

5月30日下午,云南曲靖罗平县环城乡白龙潭村村民陈学理遭醉酒警察击毙,后来又把死者尸体抢走。

中共开枪应对官民对立

接连发生警察击毙民众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和担忧。

网民“艾米and大青山”指出:警察是警察,也是普通人,公民无法保证不得罪一个有私心的警察,也无法保证永无正常矛盾。让人担忧警察更胜于担忧暴徒,暴徒有警察制裁,警察谁来制裁?作为警察请尊重生命。

著名时评员“敖评”指出,当警察醉酒枪伤劝架人的新闻曝光天下,警方竟堂而皇之做出枪支走火的声明,当伤者不治而亡,警方又堂而皇之做出了抢走尸体的决定。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警察在众目睽睽之下夺走了活人的生命与死人的尸体,两枪震惊世界的走火击碎了公信力的牌匾,两次厚颜无耻的行动撕裂了法治社会的底线。

“敖评”指出,所谓走火,就是把你按在地上,朝你胸口开了一枪,之后又开一枪。所谓走火,就是朝你胸口走了一火,又走了一火。

网民“光老顽童”说:随着北京特警直接开枪令,中国已进入开枪维稳时代。云南镇雄警察开枪击毙上访者被表彰表明,打着反恐旗号对上访过激行为进行开枪镇压将是各地政府的维稳法宝。对尖锐的官民对立不从源头根治而寄希望于用枪杆子,基本上是大限已至。

王甫律师指出,警察以反恐为名,将枪口对准手无寸铁的平民的情况开始变得普遍。

王甫律师:“目前包括云南、包括贵州、包括四川,我们发现真正开枪的情况并不适宜于开枪。目前民间矛盾多发,当局枪口对准了平民。公民的权利实际上在不断压缩的情况下,警察扩大权力实际上是非常恐惧的一件事情。”

王甫指出,对于一个正常的法制国家来讲,防止警察权力变异或者无限度过大和防范恐怖组织是同样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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