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案检起诉5人 叶世文不法金额近亿

【新唐人2014年7月25日讯】台北地检署侦办合宜住宅弊案,25日侦结,依贪污等罪起诉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远雄公司副总魏春雄、学者蔡仁惠及叶世文女密友陈丽玲等5人。

检方上午提讯3名在押被告赵藤雄叶世文及魏春雄,将随案移送法院,由法院召开接押庭,决定是否续押。

检方表示,今天共侦结5个区块,包含A7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土地案、八德合宜住宅案、淡海新市镇案及财产来源不明。

检方表示,叶世文任职营建署署长期间,就营建署国民住宅组所承办的“机场捷运A7站合宜住宅招商投资兴建(用地预标售)案”。叶世文透过担任白手套的学者蔡仁惠,经由远雄公司副总魏春雄,收受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400万元,协助远雄取得标案。

新竹眷改土地案部分,叶世文要求、期约贿赂2200万元。

八德合宜住宅案部分,叶世文要求、期约贿赂2600万元,实际收受贿赂1600万元。

淡海新市镇案部分,叶世文与陈丽玲以购屋为由,藉势向建商勒索,共计获取约750万元的财物。

财产来源不明部分,叶世文对合计3317万元的款项,至今无法就钱的来源不明做出完整交代,也无法证明其来源为合法。

以上叶世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收贿及行贿罪嫌及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嫌。

蔡仁惠部分,在侦查之初即自首这部分犯行,并因而查获叶世文、赵藤雄、魏春雄3人行、受贿犯行,请法院免除其刑。

而赵藤雄、魏春雄涉案部分,检方认定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犯第11条第2项的不违背职务行贿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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