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官依法审案抵制拆迁谋利被判刑四年

【新唐人2014年7月26日讯】(新唐人记者熊斌采访报导)山东青岛莱西市人民法院法官薛延,依法审案并抵制拆迁谋利,却因涉及了地方政府的利益,遭到报复,虚构事实进行加罪,2010年以滥用职权罪刑事拘留后判刑四年。去年1月31日假释出狱,打算为自己鸣冤。

今年60岁的薛延原为莱西市法院审判员,2006年到2010年这四年期间,审理了一批类似的案子,遭到诬陷入狱。

薛延表示,当时多数案件是由双方协商达成了协定,法庭依法予以确认,调解书经领导审核签发后由书记员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后来,发现多数协议以对坐落于青岛市区的房产进行“房产分割”为主要内容。就向领导请示并作出声明,拒绝为其确认民间借贷案件以房产抵债的“房产分割”协定。后来对于借款还款协议依法予以确认。

薛延:“2006年到2010年这四年期间,法院立案一批民事案件,其中有民间借贷、离婚、继承,就分了我们的庭,庭长让我承办,我按照法律规定办案,庭长审查这个法律文书,调解书,没有提出过说你这个案件不合法,2010年5月20日李沧区检察院把我抓去,以滥用职权罪刑事拘留后判刑四年。去年5月10几号假释期满了,我在监狱和看守所坐了两年八个月,提前一年四个月出狱。”

薛延这四年期间,审理的此类案件共计194件,其中经他抵制而达成借款还款协定的130件。薛延还表示,被捕前中级法院纪委找我谈,是否有所受贿?我两袖清风,不但没有受贿,我制止他们得到好处,把他们得罪了,我这个人我很正直,不愿意去巴结领导。

薛延:“这个协议内容,无论不外离婚、借贷,都是以分割青岛市区的房产为主要内容,这种协议我找领导汇报,因为这种协议类似的太多了,我估计就是假的,我就说我不跟你们确认这种协议,他们在我手里就达不到这个分户的目的,他们就不高兴了。”

案发后薛延审理的96件涉及房产部分内容的案件予以撤销,此时才得知,当事人持这些“房产分割”或借款还款调解书申请执行时,借款还款当事人又达成“以房抵债”协议,执行机构向青岛市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房产部门工作人员直接操作,由房产部门违规办理了“房屋分户”手续,部分当事人遇到拆迁,从中谋取了利益。

薛延:“一套房子分成两份或三份,你不符合单套出具房产证这个规定,只能给你办理共有财产登记,但是房产局办了,例如说一个小房子,三个人的,分三个房产证,拆迁就能得到好处,青岛有个规定,最低面积不足多少的,补贴到多少的,这个补价差,他们就赚到了,我办的这些案子有21户补偿款,一共没收了二百六十万,追回了一百多万,我依法办案,我没有罪。”

薛延在投诉书中说,李沧区法院在李沧区检察院非法收集、采信虚假证据、编造犯罪事实,指控我造成国家拆迁补偿款损失2627678.44元提起公诉情况下,变本加厉作出(2011)李刑初字第63号判决真是达到荒唐的地步!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