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安局长傻眼了!曝驾私用5部公车接小狗

【新唐人2014年9月13日讯】近日,一名自称是江苏淮安市公安局警察的网民发帖爆料,淮安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涉多种罪行,包括“徇私舞弊”及“经济问题”,滥用公车接小狗及家人去市中心。网民调侃称,江苏公安局长这下可傻眼了!

近日,一则《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兴龙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在多家网路论坛上转发。发布者说:“本人高建超,就职于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以公民身份爆料区公安局长曹某的小狗外出用公车的部分视频截图。”

举报人称,局长、家人、小狗私用宾士、奥迪、广本5部公车,且车系犯罪手段取得。

网贴称:“局长在收到十几名涉嫌犯罪人员交纳的170多万元后未追究任何人任何责任,涉嫌徇私舞弊犯罪。局长将办理此类案件的钱以保安清浦大队的名义存入江苏银行人民南路支行账户,动用该账户资金以金康公司名义购置苏H83001等汽车,大肆挥霍,涉嫌其它严重经济问题”。

由于实名举报者高建超是一名在职民警,而且又是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民警,而被举报人则是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所以举报帖引发网民关注。
  
高建超今年40岁,1996年参加工作,直到2011年4月都在淮安市清浦公安分局分局工作,随后调入淮安市公安局。公开资料显示,被举报人曹兴龙现任清浦区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今年51岁,2010年6月由淮安市公安局调任青浦区公安分局担任局长。

举报人高建超在此前称,他和被举报人曾共事不到一年,“自己和举报对象有一些私人恩怨,但不足为提,此次举报主要是响应反腐号召。”

据报导,在大陆,汽车的不同价格是官吏不同级别、不同尊严、不同权威的形象化表现。公款招待、公款配车、公款出国(境),三公开支均由财政拨款,公家结账。只要经费姓“公”,这些钱就会被认为“不花白不花,白花谁不花”。而公款购车以及相关的运行、维修开支,是三公消费的大项。

消息传出后,有民众表示,今天,曝出淮安公安分局局长用公车接小狗。宁愿花纳税人的钱去接送狗,也不愿给老百姓增加福利。三公消费达上万亿,阔绰霸气;但一谈到全民免费医疗,就说没钱。

有评论称,中共奉行以党为主,一切以党的统治利益为依归,所以设计出一套三公制度,既满足权力者的物质享受,又满足权力者的风光欲望,使权力者的贪欲得到极大释放。可谓两种社会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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