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州众院全票通过 吁停止活摘法轮功器官

【新唐人2014年10月9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综合报导)2014年10月8日,美国宾夕法尼亚众议院以198票对0票,全票通过HR1052号决议案,呼吁中共当局立即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敦促美国禁止任何涉及活摘器官或交易的医生进入美国。

这一决议案由众议院的健康委员会主席马特•贝克(Matt Baker)发起,获得了全体议员的支持。决议案同时呼吁全宾州的医学界提高对在中国进行的不道德的器官移植行为的认知。

此前的2013年12月12日,欧洲议会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通过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体摘除器官;并呼吁中共“立即释放”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所有良心犯。

美国众议院2013年6月27日,由两党议员联合提出的《281号决议案》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这一议案已经于2014年7月30日交由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作最后审议。此外,美国国务院的2011、2012、2013的年度人权报告均提到中共强摘囚犯的器官。


宾州众议院健康委员会主席马特•贝克。(legis.state.pa.us)

宾州众议院HR1052号决议案的全文翻译:
(http://www.legis.state.pa.us/CFDOCS/Legis/PN/Public/btCheck.cfm?txtType=HTM&sessYr=2013&sessInd=0&billBody=H&billTyp=R&billNbr=1052&pn=4202)

推动宾夕法尼亚州医学界提高对在中国进行的不道德的器官移植行为的认知

鉴于,法轮功是一种以真、善、忍为主要价值的精神修炼,通过炼功和打坐来达到身体和精神上的福祉;且

鉴于,根据美国国务院、美国联邦事务监察委员会、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大赦国际、人权观察和许多政府及第三方组织的记录,法轮功修炼者从1999年以来一直被中国共产党迫害;且

鉴于,法轮功学员大量地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拘留中心和监狱里,遭受酷刑、强制劳动、洗脑和其它虐待;且

鉴于,囚犯们尽管被折磨,仍然被迫接受体检、验血、尿检测和X射线检查;且

鉴于,中国的器官移植系统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对器官获取途径要求透明和可追溯性的要求;且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84年实施法规,允许从死刑犯摘取器官;且

鉴于,中国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公开承认,超过90%的移植器官来源于中国的死刑犯;且

鉴于,拘留中心和监狱里的法轮功学员在被强迫和没有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被强迫摘取器官;且

鉴于,据估计自1999年以来,有超过一百万法轮功学员被关押,有大约六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因为强摘他们的器官而被杀害;且

鉴于,医院从这些监狱接收器官,而且摘取的器官随后用于移植;且

鉴于,接受器官移植的人有中国人或外国人,包括美国公民;且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续否认很多器官在未经犯人同意的情况下即被摘除的报告,与此同时,他们阻止对其器官移植系统进行独立审查;且

鉴于,2001年6月,中国医生王国齐在美国众议院国际组织与人权的国际关系小组作证,中国医院和国家安全机构勾结,在没有死刑犯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从他们身上摘取器官,而这些器官移植成为丰厚收入的来源;且

鉴于,美国国务院在其2011年度国家人权报告中指出,“海外和国内的媒体还有维权团体持续报告摘取器官的实例,特别是对法轮功学员和维吾尔族人”;且

鉴于,2012年5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了卧底调查员和中共高官之间对话的电话笔录和电话录音,其中一些官员表示,中央当局知悉或参与了从法轮功囚犯摘取器官;且

鉴于,自愿和知情同意是有道德的器官捐献的前提条件,国际医学组织声明,被剥夺自由的犯人不具备表达同意的条件;且

鉴于,从犯人身上摘取器官的做法违反了医学伦理准则;且

鉴于,以售卖器官为目的而杀害犯人是对生命基本权利不可容忍的侵犯;因此

决议,众议院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立即停止从所有囚犯身上强行摘取器官,特别是从法轮功囚犯和其他宗教和少数民族成员的身上;还有

决议,众议院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加大对器官移植系统的问责制和透明度,并惩罚那些负责作恶的人;还有

决议,众议院敦促美国政府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器官移植展开全面和透明的调查;还有

决议,众议院呼吁美国政府禁止任何以下医生进入美国:涉及利用从中国囚犯身上活体摘取的器官进行不道德的交易,或做器官移植手术;还有

决议:众议院鼓励宾夕法尼亚州医学界帮助提高对中国不道德的器官移植行为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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