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政府挑战“依法治国”

【新唐人2014年10月28日讯】2013年10月3日我去北京反映我丈夫李振财遭遇蓝田县湘子岔金矿违法开矿被塌死,抚恤金赔偿不到位。蓝田县政府和蓝田县法院联手制造的冤假错案拒不纠错。

2014年10月17日晚上夜里2点钟北京市50多位警察冲进吕村北站一个私人招待所,不出示任何证件,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不进行任何告知,以卑劣的特 务、流氓手段,突然袭击,破门而入,非法剥夺陕西曹秀琴和其他等地30多位访民的人身自由,把我们强带到久敬庄,随后久敬庄不让我们走,北京警方的行为已 构成刑法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该条并且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犯这项的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87条之规定。

2014年10月18日上午在久敬庄蓝田县信访局副局长杨阳阳带领该局5名工作人员及蓝田县公安局民警,把我强带到开元路一个宾馆。紧接着杨阳阳叫来蓝田 县镇政府何伟、杨锋及该镇司法人员张亚强把我带上火车来到陕西省延安市一个宾馆,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6天。以杨阳阳、何伟、张亚、杨锋为首的设嫌违法 犯罪团伙。主观上有拘禁我的意愿,客观上造成了非法拘禁事实。违反了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该条并且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司法人员犯这项罪的从重 处罚。中国政府的强制力量太强大,强大到了不受任何约束的程度!强大到了可以随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蓝田县信访副局长杨阳阳、何伟、张亚、杨锋涉嫌违法犯 罪,以法惩治百姓,打击报复群众的行径,清除行政队伍的害群之马。

面对桀骜不驯,狂野成性的蓝田县政府,我们该怎么办?请习主席教训教训蓝田县政府,也给我们指出一条有效的维权之路。

反映人:曹秀琴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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