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厅长落马前为情妇写结婚承诺书

【新唐人2014年11月28日讯】2012年,因为给自己情妇写的结婚承诺书在网路上被曝光,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一夜之间成为网路“红人”,也因此而很快沦为阶下囚。

今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单增德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人民币。至此,这起在网路上沸沸扬扬一年多的“结婚承诺书”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据大陆媒体报导,单增德出生在烟台莱州一个普通的乡村。父亲是一名民办教师,母亲在家务农。兄妹四人,家境贫寒。1979年夏天,18岁的他考入山东工业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当时红极一时的国企工作。几年后,他被山东中共省委组织部借调。1987年2月,单增德调入省经贸委,16年间,从科长到副处长再到处长

2002年12月,刚届不惑之年的单增德到莱芜市就任市委常委、中共组织部部长。据称初到莱芜时,他曾给自己设立了两道防线:第一,女人不能碰;第二,不该要的钱不能要。但没过多久,他自设的“两道防线”就都被突破。

据报导,当时生意人苏春媛要在莱芜开一家公司,省里有关方面的手续已经办好,但到莱芜市时却受阻了。2005年前后,经人指点,苏某找到单增德。单增德很快就把事情办妥了。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苏某给单增德送来了5000元钱,但他并没收她的钱,而是将这笔钱退还给了她。从此,苏某经常给单增德打电话、发简讯,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不久后,苏某便给单增德打电话声称要和单增德结婚,单增德表示不可能和她结婚。从那时起,单增德便开始躲着苏某。

2012年11月的一天,单增德在外面开会。苏某到办公室找他,见面后,苏某要求单增德和妻子离婚,然后和她结婚,并要求单增德写下承诺书。为了稳住苏某,单增德当场写下了一份“结婚承诺书”。

该承诺书写道:“我单增德承诺,自今天开始一个月之内与张风云离婚。离婚后与苏春媛结婚,特此承诺。单增德,2012年11月21日。”该承诺书的结尾,另有见证人署名“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史访”等字样。

11月28日,网友“风雨过后见彩虹”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组视频和照片,其微博介绍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与一单身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6年,如今想甩掉“包袱”,动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妇。

该帖文上传的那张照片,正是单增德写给苏某的那张承诺书。

这份帖子一发出,立刻引起广大网民的围观与转载。在舆论压力下,“有关部门”开始介入调查。

2013年3月单增德被山东省纪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当月,单增德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4个月后,当局宣布最终查明单增德涉嫌受贿金额达700多万元。

在检察机关14页的起诉书中,共指控单增德24项77次收受他人贿赂,其中最多的一次为50万元。这些受贿主要集中于单增德为请托人办理国土出让手续、争取专项资金、工程招标以及职务安排、就业招考等方面。其中,单增德共有4次索贿,索取他人财物共计66.9万余元。

据报导,2003年1月到2012年10月,近10年间,现金、购物卡及金条都是来者不拒,给什么收什么。在2009年9月的时候还主动要求对方为自己的房屋装修提供材料等。虽然向他行贿的单位及个人只有26个,但其收受的财物折合人民币达737万余元。

2013年4月10日,山东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宣布逮捕单增德。

2014年7月17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法院对单增德作出一审宣判,以单增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一审宣判后,单增德提出上诉。

11月14日,山东省高级法院最终驳回了单增德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

事实上,单增德并非第一个给情妇写承诺书的官员。翻开媒体和网站的有关报导,就会发现中共贪官们给情妇写承诺书时还花样百出。浙江衢州市原衢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周德,曾给情妇写下保证与其“每周发生4次关系”内容的承诺书;江西纪检官员李小平为情人写“离婚承诺书”竟然发誓;时年46岁的扬州市邗江区原商务局局长马一平,给情人承诺书称与其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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