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沙洲:五措施VS三类人 北京高层公开撕裂

有迹象表明,习近平反腐“打虎”似乎开始尝试走民众路线。近日中国大陆法院开始全面实行的“立案登记制”,推行“有诉必应”的措施,或许可以证明,习近平的倒江行动渐渐把眼光投向了党外这个更大的战场。这一措施,将会使许多曾经遭受严重酷刑迫害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可以更有效地起诉江泽民的反人类罪行。事实上,已经有受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开始向法院起诉,相关报导见诸境外各网路媒体。

习近平反腐“打虎”把眼光投向党外的第二个迹象,是日前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统战会议。会议上,习近平发表了讲话,称针对党外知识份子要“改进工作方法”,同时还要学会同党外知识份子“打交道”的本领。并称要将“三类人”作为重点“团结对象”。第一类人是海外留学人员;第二类人是“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第三类人则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在大陆民间,这类人普遍被称为“富二代”。据报导,其中,第二类人“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这个提法,据称系习近平首次提到,而舆论普遍认为这部分人士将包括各类网路大V、意见领袖、公知以及维权律师等。习近平将这些人视为“团结对象”,自然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与习近平的提法相反,来自中共体制内部的另一派势力则称将要对“右派”分子进行更严厉的打击。近日,据海外中文媒体刊发报导称,从中共体制内部获悉,高层有人通过内部电话传达了对中国大陆异议人士和公共知识份子进行打压的五条措施。该传达中重新启用文革词汇,将自由派知识份子称为“右派”,并声称要对之进行打击。

从“五条措施”中得知,他们对全国的“右派”要统一拟定名单,称“将全国主要的‘右派’名单统一研究、处置,不许地方擅自自行弹性处理。”“对名单上的‘右派’代表人物,寻找各种可能的司法突破口,予以控制,然后进行刑事判决。”第四条称,“要向全国司法界内部说明,打击‘右派’‘敌对势力’的重点案件的政治意图,体现中共对司法的‘绝对领导’。例如办许志永案是为了不让民众‘闹事’;办高瑜案是为了使北京那些‘民主老人’失去对国际发声的管道;办郭玉闪案是为了打击国际非政府组织;办浦志强案是为了遏制律师;办郭飞雄案是为了防止‘颠覆’从南方开始等等。”

一方面,习近平在中共统战会议上提出,要对海外留学人员、“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等三类人视为团结物件;而另一方面,来自中共体制内部的另一派势力,则将习所称“三类人”中的一部分人视为“右派”、“敌对势力”,并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拟定名单,然后将他们“刑事判决”。“五措施”向“三类人”开火的事件说明,中共内部的斗争越来越尖锐化、公开化、扩大化,呈现出了新的发展趋势。

其一,从跟习近平角力、搏弈、对抗的物件来看,江泽民和曾庆红退居幕后,而代表江派势力、手握中共大权的现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张德江、刘云山、张高丽走到台前。外界不曾忘记,2014年,不论是昆明火车站血案、广州火车站血案、乌鲁木齐枪杀案,还是香港白皮书事件、占中事件,以及其他一些政变和暗杀事件等等,都是在江泽民、曾庆红的暗自运作下实施的。然而,经过习王二年多的反腐“打虎”,尤其自进入2015年以来,在百名省部级、副国级、国级“大老虎”纷纷落马之后,“打虎”的矛头已愈来愈逼近了江泽民、曾庆红,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清算、审判。现在与习近平权力中心角力、搏弈和对抗的,是张德江、刘云山、张高丽,因为他们还掌握着中共中央一部分大权。在江泽民大本营即将被攻陷的情况下,二张一刘成为了江派最后的堡垒。现在,最后的堡垒开火了,目标不只是习近平所称的“三类人”,还包括习近平的新统战政策及整个习近平阵营。

其二,从江派常委与习近平阵营交火的方式看,已不再是过去的搅局、掣肘或暗战,而是明火执仗,公开交火。如同“五措施”向“三类人”开火事件一样,习近平“团结三类人”刚一出台,江派常委就以“五条措施”针锋相对。从江派常委与习阵营交火的激烈程度看,也不再是过去的分歧或分裂,由于矛盾的不可调和性,已发展成为公开撕裂,以至穷凶极恶,疯狂至极。

其三,从江派常委与习近平阵营斗争的发展趋势看,双方的斗争已不再局限于中共内部,而是向党外的社会精英阶层蔓延,并最后不可避免地扩展至社会民间。从中国大陆法院开始全面实行的“立案登记制”、推行“有诉必应”的措施,到习近平在中共统战会议中提出要“团结三类人”,以及江派常委推出打击“右派”“敌对势力”的“五条措施”,可以看出,双方的斗争已成“文革”式的分裂方式开始向党外扩展。

借助社会精英和民众的力量反腐“打虎”,固然值得称道;但如果习阵营不掌握主动和先机,其发展趋势必然会陷入乱战局面。如何陷江派常委于被动挨打的局面,还有比果断出击、公开江派血债帮迫害法轮功罪恶真相更好的办法吗?

文章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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