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法官判陈建文十年后可假释

【新唐人2015年06月16日讯】 (新唐人记者朱峰多伦多采访报导)6月16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判决,加国华裔男子陈建文二级谋杀罪名成立,坐监十年后才能假释

加国华裔男子陈建文于4月23日在多伦多被判二级谋杀罪名。

陪审团闭门讨论5个多小时后一致裁决陈建文犯二级谋杀罪。

安省中级法院的法官麦当劳(Justice Ian MacDonnell)表示,这意味着陈建文面临终身监禁。

41岁的陈建文(Jianwen Chen,译音)得知判决后在法庭上多次双手合十,不停抖动双手。

陈建文在法庭上对法官大声喊:“我没谋杀我妈,我发誓。我没谋杀我妈。”

警方于2013年6月1日逮捕陈建文,他随后一直被关押,相当于陈已服刑22个月。

警方表示,案子发生在2013年6月1日,当时39岁的陈建文涉嫌在自家士嘉堡Carolbreen Square路的镇屋殴打母亲卢辛英。

警方表示,卢辛英(Xin Ying Lu,音译)于6月3日因抢救无效去世。这是多伦多2013年第26宗谋杀案。66岁的死者卢辛英与陈建文均来自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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