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饭加保鲜剂 食药署:合法添加物

【新唐人2015年10月1讯】据大纪元电子报10月1日的报导,高雄甫洲米食公司疑在米饭中添加化学药剂,高雄地检署成立专案小组,昨(30)日二度前往稽查,初步无查获不法,已采证米饭送检。高市府发表声明指出,该米食确实有加入合法添加物,但卫福部仍应证明其没毒性。卫福部食药署则回应,业者所使用的都是合法食品添加物。至于遭到食安指控,业者扬言提告。

雄检表示,当场确有发现标示VN-101、VN-103(鲜保利)食品添加物,两者均为粉状,业者称为添加可“制菌”,但未发现周刊所报的化学药剂,也没查获非法食品添加物。专案小组30日二度稽查该厂查察米饭实际制作过程,厘清使用鲜保利等复方食品添加物目的,及是否还有其他违反情事。

甫洲米食公司总经理吴宗霖指出,鲜保利添加物是卫福部许可,有助食物增1到2个小时保鲜,他说:“地瓜饭或调味饭会使用,而白饭并没有使用”,为了自清,昨日开放工厂让媒体拍摄。吴宗霖指出,添加VN103、VN151是PH值品质改良用,学校营养午餐一律未添加,示范流程中,置放比例约为米饭量的千分之5。他强调,公司2年食安风暴完全没被卷入,已经营24年,竟遭不实指控,所幸客户在听完解释后选择相信,未出现退货情形。吴宗霖不满周刊报导抹黑,他说:“造成公司商誉损失,公司将提告”。

高市府:卫福部应证明没毒性

高市卫生局长何启功表示,“虽合法,但卫福部仍应证明其没毒性。”他指出,卫生局采样熟饭化验,要检视是否含防腐剂或其他保鲜剂等,若添加超量防腐剂,会依法裁罚新台币3万元到300万元罚款。何启功提到,采样虽无发现防腐剂,但曾于去年2月查获该工厂现场化学品标示不符,因此仍将检验内容物是否相符、是否超标,并依法从重裁处。

卫福部食药署食品科长郑维智昨日表示,醋酸钠、L-麸酸钠、反丁烯二酸一钠等均为准用的品质改良剂或调味剂,并非防腐剂,经风险评估在适量范围添加内是可以使用的,也是政府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

他强调,调味剂本身有增加风味的效果,也可以让PH值变低,微生物生长的速度会比较慢,但要达到完全防腐的效果,恐怕没有防腐剂强;而政府所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只要在适量的范围内使用,它是可以使用的。加太多也会改变食品的味道,所以一般业者不会加多。

高屏32校立即停用

事件爆发后,高雄市15所使用甫洲工厂白饭的学校已停用,屏东县也有17所停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长范巽绿表示,学校营养午餐委员会应马上检视得标厂商,并追查米饭供应链及食材供应商,要求校方提出替代方案,且依学校采购契约规定罚则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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