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省大庆区法院未通知家属、律师非法庭审程金芝、李俊英

【新唐人2015年12月03日讯】2015年11月30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法轮功学员程金芝、李俊英再次非法庭审

2015年3月,胡路区法院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程金芝、李俊英分别冤判7年半和7年。5月8日,程金芝、李俊英向大庆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7月下旬,中级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份”驳回让区法院一审判决。

谁知让区检察院不但不纠正其错误,反而肆意构陷,肆意对程金芝、李俊英编造、滥加所谓的罪证数量。致使让区法院不但不放人,反而于2015年11月16日再次对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审

然而当程金芝一出现在法庭时,亲友们顿时惊呆了:仅仅在一年的时间里,昔日里神采奕奕的程金芝,因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而变得面容憔悴、头发花白,并且行走都有些蹒跚了。这令亲友们很痛心,可是在法庭上又无法跟程金芝说句话,于是有人鼓掌表示跟她打招呼,表达对她的关切和问候。

谁知,审判员施宏滨不是用劝阻或警告的方式阻止掌声,而是恼羞成怒的大喊:“这是共产党的法庭,能允许你们这样吗?”边说边叫法警驱逐当事人亲友和一百多个旁听者。非法庭审就这样休庭了。

11月30日中午十二点半,让胡路区法院再次对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审。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这次庭审虽然还在大法庭里,可是所有的旁听者都被撵出法庭。能容纳近百人的旁听席上,只留了两位当事人的七个家属和亲友。


(右侧)两位大法弟子出法院、上警车。(当事人亲友提供)


警车刚到法院后门。(当事人亲友提供)


俩位大法弟子(穿红拖鞋)下警车、进法院。(当事人亲友提供)


进入法院。(当事人亲友提供)


等待的法院警车。(当事人亲友提供)

刚一开庭,审判员施宏滨就接连讯问程金芝几个问题。程金芝不予回答,反过来一再追问施宏滨:我的律师呢?施说,你的律师没来。程金芝说:我请了两位律师,一个都没到场,因此我不接受庭审。施却说,你的律师没来,法庭已经通知他们了,是他们自己不来的,不能因为律师没到就总也不开庭。

庭审中,施宏滨有意为自己狡辩一件事。他说:有人说我不给律师阅卷的时间,其实不是这样。在上周二(11月24日),程金芝的辩护律师给我打电话,说他在看守所,看守所不准他接见程金芝。还说他想来法院阅卷。我对律师说,我就在法院呢,你来吧。并告诉他,我现在每天都加班,夜间十二点以前都在这儿,你随时可以来法院阅卷。可是他当时就在大庆呢,而且离法院的路途也不远,开车半小时就能到,但他就是不来。施又说,后来我又给他打电话让他来,他却说忙、没时间来了。

(注:施宏滨的狡辩之词纯属撒谎。真实情况是:11月24日下午,王律师去看守所接见程金芝。看守所所长说,要想见程金芝必须通过市国保大队冯海波批准,否则不准见。而王律师当天根本没给施宏滨打电话。

任律师去法院见施宏滨,法院服务台一女警用步话机往施的办公室打电话,施根本就没在法院。又给书记员打电话,书记员说她也在外面,让女警替她收下了两位律师委托书。)

而施宏滨当庭故意挑拨,竟然把他的谎言当作证据诽谤律师,说律师这样做就是越权行为。还建议程金芝解聘他们,并向律师所在地司法厅控告。施宏滨还提供了两位律师的名字。程金芝对施宏滨的谎言有些质疑。施就支支吾吾的说,反正是他们不来阅卷、不来参加庭审的。

程金芝说,律师不在,那我就不回答你们的问话。公诉人孙学才显的不耐烦。这时程金芝的丈夫走上前劝她配合法官的问话,程仍不配合,施宏滨就让法警把她带下法庭。随后,施又讯问大法弟子李俊英。过一会儿又把程金芝带上法庭。施宏滨就诱导她回答问题。程金芝说,为了家人,可以回答问题。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程金芝予以否定。对于公诉人指控的抄家时从她家搜出多少东西,施宏滨问她属不属实?她没有配合其诱供的问法。她说:法轮功教我们做好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对别人有益,是为别人好,我没有罪!

在非法庭审的最后,程金芝自我陈述说:信仰法轮功是受《宪法》保护的,公民有信仰和言论自由。而且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在庭审的整个过程中,程金芝从头到尾都认定自己学大法、做好人无罪。并且说:我不承认你们给我定的罪,我要上告。

李俊英在自我陈述中也说自己无罪,并讲述了学大法使自己身心受益的事。李俊英的辩护律师从法律角度的五个方面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最后,公诉人孙学才非法指控程金芝、李俊英有“前科”(以前曾遭受过牢狱迫害),并诬陷说她们这次所谓犯罪的物证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建议法院对她俩冤判七年。

至此,让胡路区检察院对大庆市中级法院的驳回裁定,使用恶意维持原判的方式答复,坚持对两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大约下午两点钟,非法庭审结束了。施宏滨让程金芝、李俊英的家属等候他们的合议结果。

案由回访:

2014年10月30日,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冯海波、与让胡路区龙岗公安分局警察勾结,在让胡路区阳光嘉城A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程金芝、及去她家串门的李俊英。非法关进大庆市看守所。

半个多月后,程金芝因患子宫脱落被龙岗公安分局办理“取保候审”。回家后,她原以为能好好的休养身体,照顾将要生小孩坐月子的儿媳妇。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仅仅在十天之后,龙岗分局警察再次将其劫回大庆市看守所。原来,龙岗分局警察肆意罗织罪名、拼凑材料,把对程金芝、李俊英曾经的迫害构陷成所谓的“前科”,上报检察院加重迫害。导致让胡路区法院于2015年3月对她俩分别冤判7年半、7年。

2015年5月8日,程金芝、李俊英向大庆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7月下旬,中级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份”驳回让区法院一审判决。

谁知让区检察院不但不纠正其错误,反而肆意构陷,对程金芝、李俊英编造、滥加所谓的罪证数量。致使让区法院不但不放人,反而于2015年11月30日再次对程金芝、李俊英非法庭审。并恶意维持原判,加重迫害。

程金芝女士,今年五十三岁,原是大庆市工商银行奔腾办事处会计师。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曾被重病缠身,患有头痛、类风湿。双腿患‘运动神经元’顽症,关节疼痛难忍,导致重度肌无力,经常痛的蜷缩在床上。家人们四处求医都无济于事。由于常年被病痛折磨,她一直脾气暴躁,活得生不如死。

可就在1997年,她学炼起法轮功。没想到很快就出现了奇迹:折磨她多年的疾病都神奇的好了,而且她人也变得和善了。每天高高兴兴上班,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成了同事们眼里有口皆碑的好人。

然而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却打破了她原本宁静的生活,骤然间痛苦和压力接踵而来。仅仅因为信仰法轮功,程金芝多次被当地公安人员绑架关押,并在大庆市看守所连续遭酷刑折磨:坐铁椅子一星期、眼睛被抹芥末油。被折磨休克后,警察再送去医院“抢救”。她被折磨得直不起腰,不能行走,只能躺着。

在被关押十个月后,家人被龙南公安分局警察勒索现金几万元,之后她被判刑4年,关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她从监狱出来时被迫害的双腿瘫软,不能走路。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身体很快恢复正常,再次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李俊英女士,今年五十五岁,大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工程技术大队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之前,李俊英身体多种疾病缠身,患有心脏病、乙型肝炎、胃溃疡,浑身没有不疼的地方。并且久治不愈,身体日见瘦弱,走路有气无力,亲朋好友都担心她活不了多久。

可就在1998年,李俊英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多种疾病都神奇的好了。她变得对丈夫体贴备至,使家庭气氛更加温馨。她女儿曾为母亲的修为而骄傲,邻居、朋友都很喜欢和她相处。

然而自1999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李俊英女士曾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并被跟踪、蹲坑等卑劣手段监视。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

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标准的佛家高德大法,深受全世界各族裔人民的敬仰和爱戴,全世界至少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上亿人修炼。而唯独在中国,江泽民利用中共这个邪恶的政权肆意打压、迫害法轮功,制造了这场震惊中外、长达十六年之久的人类浩劫。

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当初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党徒纷纷落马入狱的浪潮风起云涌之际,中国大陆的公检法人员还不立即悬崖勒马、还不赶快醒悟吗?!


刑庭庭长施宏滨。(当事人亲友提供)

附: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检察院电话

法院院长:李卓琳,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长:刘登斌,5977880,13359596006魏文斌,5997575,13359596118(主管刑事案件)

张书琦,5977552,13359596011

纪检组长:张旭光,5990640,13359596013

刑庭庭长施宏滨

手机:13359596012(此案法官)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科

科长:孙学才13359590317(此案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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