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无法收场的乱法闹剧

“哐哐”……乱法闹剧又上演了:已被判处死缓的杀人犯和巨贪要改判无期;上树掏了几个鸟窝的小毛孩被判刑十年;上网发了几条微博的精英律师,被控“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这是在拿法律撒气么?是在宣示俺有这码头,在俺的码头上,俺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么?

“法治”若面团,若橡皮筋,若胡辣汤……操弄司法者牛气冲天,想抓谁就抓谁,想整谁就整谁,想整到啥程度就整到啥程度……这在草民司空见惯,即便把乱法闹剧演得阵势再大些,也了无新意。宣示有此码头也覆水难收,脑袋再大也在斗笠底下,发疯抓狂也阻止不了该到来的终将到来。

被控“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浦志强律师,曾在网上实名举报过周永康。把玩司法魔方者要给浦治罪,所能亮出的“罪证”,居然是几条微博,这简直形同儿戏。与其说是要判无罪的为有罪,毋宁说是又认定宪法人尽可夫。夜色中依稀又见衣不蔽体的宪法,再次被当庭轮奸。

而这并非乱法闹剧的结束,只是乱法闹剧的延续。一窝蜂抓了那许多维权律师,要审讯,要看守,要取证,要给他们一一安上这样或那样雷人的罪名……这无疑是个浩大的工程,闹剧这般敲锣打鼓地演下来,也太耗费精力、体力和脑力了。一出史无前例的乱法闹剧,开演之后要怎么收场呢?

以莫须有的罪名,将这些精英律师给打进黑牢,就能算是草草收场?这无疑会是一厢情愿。司法就是再黑暗,也不能黑暗得让一大群维权律师都蹊跷死在牢里吧?只要天地没有毁灭,这些律师中的佼佼者,也迟早还是要走出黑牢吧?问题来了:乱法闹剧演到这份上,麻烦大了,没法收场了。

那许多被随意抓捕的律师,个个以“死磕”著称,对于法律条文比任何人群都更熟悉,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在法律所界定的范围内,也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他们一样有自尊,一样不甘蒙受不白之冤。今天将他们玩弄在掌心者,在明天将会是“百鬼缠身”,在悔不当初中喝下自酿的苦酒。

乱法乱在寻常村哥里妇的头上,也许人家哑巴吃黄连,真让你占着了便宜。乱法乱在了“死磕”律师的头上,则是在给自己找不痛快,是在搬起石头砸脚。这出乱法闹剧从一开始就选错了“娱乐”的对象,“娱乐”者将会变成被“娱乐”。剃人头者,恒被剃之。将人告上法庭是律师的强项。

法庭设在尔等码头,被整肃的律师就是想递交诉状也无处可递?试问古往今来,谁真永久留住了黑暗?这天地之间,角色互换之事常有,为人一世,怎能目不见睫?远的不说,单说近的:周永康在任期内够得瑟够妄为了吧?而今周永康在哪里呢?在秦城监狱老态龙钟,甘之如饴,逍遥快活。

周永康就曾经是个乱法先锋,周霸王就是乱法者们的一面镜子。周永康在目前尚未跌落到谷底,在国家实行民主转型之后,周永康必定还要再遭“二茬罪”,也一定会是“百鬼缠身”。有人脑子进水了,混口饭吃的你别跟着也脑子进水。这是一出无法收场的乱法闹剧,入戏深了,头梢自领。

写于2015年12月15日(廖祖笙之子廖梦君在罗干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周永康担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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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廉鲜耻的无良当局从上到下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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