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被判缓刑 网民热议

【新唐人2015年12月22日电】(新唐人记者蓝采详综合报导)12月22日上午,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北京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宣判,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引发网民热议。

中共新华网和央视对浦志强的庭审结果作了罕见的及时报导,并声称浦志强“认罪悔罪”并“道歉,不上诉”,但是相关的网路评论跟帖一概遭到封闭。

浦志强的辩护律师之一莫少平对美国之音表示,辩方律师团队在庭上作的是无罪辩护,他们不认可法庭对本案的有罪判决。

莫少平此前对媒体披露,浦志强被列为“煽动民族仇恨”指控的证据包括浦志强对2014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维族人持刀砍杀事件发表的微博评论。浦志强对于中共连任次数最多的山西籍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和已故中共党魁毛泽东嫡孙毛新宇所发表的讽刺微博则被视为“寻衅滋事”。

浦志强为外界广知的事迹包括:2013年2月6日,浦志强在网上发出博文,实名举报当时尚未落马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称其为祸国殃民的民贼;以及曾代理包括异见艺术家艾未未、异见人士谭作人等案例等。

网民热议

浦志强被宣判的消息被海外中文媒体报导后,引起网民对中共当局因言治罪的热议。

有不具名网民指出:从前的类似案件好歹还要罗织一些其它罪名点缀。今次是纯粹的言论罪。

不具名:当它们(中共)开始禁言的时候,下一步就有可能灭口;当它们开始焚书的时候,下一步就有可能杀人!

网民“言者无罪”:(中共)说你有罪就有罪,没罪也有罪,我(中共)是流氓我怕谁?一个政府堕落到如此地步,实乃今古奇观。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不具名:(中共)非法组织对合法公民的任何所谓的审判都是无效的,历史终究会审判这个非法组织及其党羽五毛的。

网民乔哲:浦志强被判刑,只因为中国大陆的恶党、恶政、恶法、恶官,这是司法领域的雾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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