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炎黄春秋不立案 律师:有案外因素

【新唐人2016年07月27日讯】中国大陆的敢言杂志《炎黄春秋》高层被撤换及被停刊事件,越演越烈。日前杂志社副社长胡德华与中国艺术研究院再打产权战。至于法院不给立案,代理律师认为,不排除有“案外因素”干扰。

炎黄春秋》被迫停刊事件还在持续发酵,目前事态有日渐扩大之势。

根据《美国之音》报导,北京朝阳法院立案庭庭长原定于7月25号,对《炎黄春秋》聘请的律师说明为何不予立案的原因。不过当律师前往法院时,得到的答复是法院还要再延长一个星期再进行立案答复。

《炎黄春秋》代理律师莫少平:“应该初步定了明天(28日)下午,然后法院来确定立不立案,现在第一个就是,本身所谓‘中国艺术研究院’派了很多人,实际上是控制了《炎黄春秋》的办公室,我们受《炎黄春秋》的委托,我们已经向朝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艺术研究院单方撕毁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然后要求它停止非法占领《炎黄春秋》办公室。”

7月26号,《炎黄春秋》原副社长胡德华带领财务人员回杂志社进行税务申报,不过,他们被阻挡在门外,无法进入。

莫少平:“为此发生了很激烈的冲突,警察也来了,当然胡德华很愤怒,这是杂志社的办公场所,你中国艺术研究院凭什么来占领我们的办公场所,同时,我们今天应该纳税,应该报税,你阻止财务人员进入财务室来进行报税,你的行为就是非法的。”

《炎黄春秋》原副社长胡德华接受香港《大纪元》电话采访时表示,《炎黄春秋》就是大家一起凑的钱,纯粹是一个民营企业。国家并没有投钱,所以杂志社并不是国营企业;共产党也没有投钱,那更不是党产。

《炎黄春秋》原副社长胡德华:“如果只是一纸文件就把它给归了公,那我觉得这就好像是一种掠夺行为了。因为我们要尊重每个人的劳动成果。那么从没有(读者),一直到现在广大的读者大概有几百万、上千万,这么大的无形资产,你说拿就拿?”

胡德华觉得,这样一纸文件就给充公的做法不对,违反了物权法和公司法。违反了双方的合同、协议,违反了合同法。

原中共军事学院出版社社长辛子陵:“人家是副社长,你们鸠占鹊巢,说占领就占领不让人家进,这也太过分了,是不是?这不像一个政府机关的行事, 杜导正不存在退休的问题,他早就退休。早年,他运用他退休的时间,他愿意做点什么事情,而且对政府、对国家有帮助,你们是不应该干涉。习近平就指示,特事特办,还有两句话,就是对《炎黄春秋》不要封杀,做好引导,这是过去讲的话。所以现在中宣部刘云山无视习总的指示,硬是这么干,这就有点向习近平叫板、挑衅的意思。”

《炎黄春秋》的代理律师莫少平表示,这起案件属于民事合约纠纷,法院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立案,如果法院不立案,很大可能是“案外因素”造成。

莫少平:“因为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合同纠纷,也就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一方有没有权利单方来终止合同,当然从法律角度来讲,按照中国大陆合同法规定,这种行为肯定是无效的、非法的。所以按说,法院它没有权利不去立案,不去审理这个案件,但是因为这个案件影响比较大,咱们也不排除有些案外因素的影响。”

《炎黄春秋》风波的起因,是7月13号,该杂志社的上级挂靠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单方面撕毁2014年12月签订的协定,撤换《炎黄春秋》社长杜导正、副社长胡德华等全部领导层,并派人占领编辑部,在编辑部内吃住,并窃取修改网站后台密码。

采访/陈汉 编辑/黄亿美 后制/舒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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