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坠机45周年 苏蒙调查揭露非遭飞弹击落

【新唐人2016年09月12日讯】45年前的9月13日,时任中共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的林彪及其妻子叶群,儿子林立果等人乘坐256号三叉戟专机坠毁在蒙古境内,机上人员全体身亡。长期以来,有关这架专机坠毁的原因一直是众说纷纭。

林彪飞机坠毁后,有消息指,飞机是遭到中共(或苏联)发射的地对空飞弹击落;有学者称机上人员曾发生搏斗,导致飞机坠毁;中共当局的说法则称飞机或因燃油不足而迫降失败所致。而蒙古情报总局在苏联军事专家指导下完成的一份有关“9.13”坠机事件的调查报告显示,这架专机并非被飞弹击落,燃料亦很充足,是以时速500至600公里的速度直接撞向地面所致。

据公开的资讯,这份有关“9.13坠机事件”的《调查报告》,全称为《关于一架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坠毁原因的调查报告》,于1971年11月20日完成。原件以斯拉夫蒙文(西里尔字母蒙古文)打印,是蒙古共和国机密级的国家安全档案,现已解密。先有俄文版本流传出来,其后部分内容(约占全文56%)被译成英文。

据香港《南华早报》报导,香港新世纪出版社负责人鲍朴,今年年初在美国一所大学找到了俄文版的《调查报告》。鲍朴说:“我绝对相信这份报告将会对林彪坠机意外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因为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了批林而没有公布的唯一原始材料。”

据《调查报告》的记录,经过调查组对1971年9月13日凌晨坠毁在蒙古境内的飞机残骸的仔细取证调查,发现飞机上的3个引擎在坠毁之前并无损坏。这架飞机是以时速500至600公里的速度撞向地面,导致飞机严重损毁并着火燃烧了“好一段时间”,据此判断,飞机当时载有大批燃料,坠机应该是飞行员操作错误所致。

《调查报告》称,在坠机现场一共发现9具尸体,并找到了7把手枪和一支折叠式冲锋枪。而九具尸体均“身体外表正常”,没有发现异常的枪击痕迹。机上乘员都是在飞机坠毁过程中因摔撞和被烧而死亡。

《调查报告》结论部分罗列了4点重要的事实:

1、坠毁前该飞机航速为500-600公里/小时,直飞,着陆前没有放下起落架及轮胎,而且襟翼和着陆灯也没有打开。

2、飞机残骸碎片坠落及散布于600×100平方米范围,这证明该飞机是以上述时速或高于上述时速的航速坠毁的。

3、飞机坠毁在大范围内引起爆炸和燃烧,爆炸后的燃烧持续了很长时间,这证明事故发生时,该飞机仍然携带足够燃料可以继续飞行。

4、事故发生时的瞬间,飞机引擎仍然在全速运行,并没有损坏(引擎没有燃烧过或被损坏的迹象)。

根据以上证据,《调查报告》推断:“该编号为256之三叉戟1E型飞机的坠毁原因是由于飞行员所犯的错误造成。”

这个报告直接否定了中共当局所宣称的因燃料不足而紧急着陆失败的说法。据《调查报告》的记载,1971年9月15日下午,时任中共驻蒙古大使许文益,在坠机现场向蒙古方面表示,无须对遇难者尸体做解剖尸检。他并建议蒙古人就按蒙古的传统埋葬坠机者的尸体即可。

就这样,曾作为中共前党魁毛泽东的接班人,被破天荒地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及1970年宪法草案的中共二号人物林彪及其妻、儿老小,连带机上飞行员,凄惨地葬身于异国他乡的荒郊野外。

(记者欣然报导/责任编辑: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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