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没有选举 中国何来贿选

【新唐人2016年09月22日讯】辽宁贿选案最近一段时间引发广泛讨论。而最多人讨论的是,中国有选举吗?竟然有贿选!学者们分析,和民主制度下的“官员贿赂民众”不同,中共所谓的贿选实质是“官员贿赂上级官员”,也就是买官卖官。

辽宁贿选案激起北京震怒,官场震动,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也让中国百姓震惊。

微博上不乏这样的言论:“不发生那么多贿选案,我都不知道祖国还有选举呢?”“我们全家身为中国公民,从来没人接到通知说要选什么代表。”“中国没有公民投票权,哪里来的贿选?就是有人给我10万,我到哪里投票选他?”

旅美文化学者,民间思想家王康也表示有同感。

旅美文化学者王康:“我的直觉就是,这倒是个新鲜事。因为我都这把年纪了,我60几年在中国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选举。没有选举当然就没有什么贿赂选举,贿选的情况。”

另一名中国学者,时评作家杨恒均发博客文章说:“拜托,这不是贿选,这叫卖官鬻爵”。他指出,首先中国人不知道“贿选”的本质是什么。其次,人大代表都实行“等额选举”,几乎都是官定的,哪个是选民选出的?既然没人选,他们贿赂了谁?

王康分析,民主国家是多党选举,选民政治,政客为了当选,讨好选民是基本功。

王康:“当然讨好选民有各种手段,其中贿赂,给选民一定物质上的,或者金钱上的好处,那叫贿选,这种手段肯定不能排除。但是在比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这种贿选是很低级的,我觉得是基本过时的手段,现在的选举已经是非常公开了,选举的各种涉及方案也比较成熟,而且选民也是高度多元化。贿选好像都是以前的事情,因为这个风险太大,得不偿失。”

如果说民主国家的贿选,是“官员贿赂民众”,那么中国的情况则非常独特。

中共在大陆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号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但目前只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所谓的直接选举。不过基础选举的候选人基本也都由上级指定。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什么叫上级任命呢?就是他们在投票之前,共产党的组织部门,书记给他们开会,就定出来一些人,哪些人当候选人。那么选的时候又没有差额选举,当了候选人就肯定当选了。”

虽然中共不愿承认大陆没有民主选举,声称这是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但人们反过来看到的是,没有官方背景的公民独立参选都受到打压,例如:2011年北京独立参选人的名字从选票上被抹掉;2012年成都10几名独立参选人被维稳人员殴打;今年江西一名独立参选人为了参加当地县、镇人大代表选举,不得不立下遗言。

学者指出,中共所谓的贿选,实质还是“贿赂上级官员”。

孙文广:“他的行贿有可能会找共产党的组织部长,管这个事的,或者统战部长啊,实际上他是买通了一些管选举的官员,放他们一马,他们当候选人。如果把这个(人大)代表看作一个官的类型,就是卖官了,他去买这个官,把钱送给共产党的一些官员。”

虽然“买官卖官”并非民主选举中的“贿选”,但仍然是一种行贿手段。大陆知名律师迟夙生在微博提问,对此立案定罪的起刑标准应当是多少?不少网民参与讨论,有人说,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按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也有人说三亿。但由于“人大代表会制度”是中共所谓政权的根基,同时也有网民提问,这样严重而普遍的行贿“为什么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采访/陈汉 编辑/尚燕 后制/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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