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7天假落实周休2日 修法增劳工特休假

【新唐人2016年10月03日讯】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第一次“执政决策协调会议”,今天(3日)中午召开,预计讨论劳基法一例一休争议,全面落实周休二日,会中决定年底前完成《劳基法》修法,原本的7天国定假日会删除,但未来也会修法增加劳工特休假。

劳基法》规定,劳工任职满1年,隔年享7天特休假,满3年起可享10天,满5年起可享14天,满10年后每增加1年年资就增1天假,最高30天。但公务员最初和劳工一样满1年可享7天;但满3、6、9、14年起即增为14、21、28、30天。

也就是说,劳工要工作满第26年时,才可享最高每年30天特休假,公务员则在第15年就有,总计劳工26年间可享464天特休假,而公务员达619天,差155天。

行政院秘书长陈美伶表示,劳基法修法有3个原则,首先是希望能够让全国国定假日统一,不要再有现在不一致而造成纷扰的情形;其次,是要真正落实周休二日;第三,要给劳工充分休息时间。

为了达成这些目标,陈美伶表示,将朝检讨特休制度方向进行。蔡总统希望能让年轻人和资浅劳工能有足够休假,并要求在年底前完成修法。

据苹果日报报导,立院卫环委员会周三将审《劳基法》修法,特休假部分也会一并处理,希望最快11月就能三读。

报导中说,目前朝野立委都有提案修法增加特休假,包括时代力量党团版本,把劳工特休假比照公务员。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则提案工作满半年即可享特休假。

民进党立委钟孔炤认为,应让劳工和公务员休假趋于一致,提案劳工工作3个月就可享4天特休假,之后也比照公务员。

不过,有党政人士表示,未来将兼顾政院与立委意见,但不太可能完全比照公务员。

(责任编辑:许惠安)
相关链接: 周三审劳基法砍7天假? 林全:解读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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