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铭:法庭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场所

最近在北京丰台法院发生这样一幕:北京朝阳区法轮功学员杨春秀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被丰台区樊家村派出所非法抓捕,至今被非法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在开庭审理的法庭辩论阶段,律师提出,尽管我们可以查询到两高的司法解释,但该解释因违法的行使了立法权而不能作为法庭审理的法律依据。所以不管从证据上还是从法律上,杨春秀都是无罪的。

陈述的时候,法轮功学员杨春秀说:“人生最重要的是身体健康,我从一个满身是病的人,炼法轮功后病痛全部消失,十几年来,没有花单位一分钱,连医保卡都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在对待身边的人与事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我没有任何犯罪行为及动机……”

律师最后说:“我的当事人没有任何犯罪!”

另据明慧网消息,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山东淄博市高新区法院对王长青和王长春兄弟二人非法庭审。

王长青依法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庭上王长青对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拒绝回答。他说我因为热爱气功,为了强身健体、净化心灵才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是佛家修炼,是正法,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公然诋毁、造谣、污蔑法轮功和师父,并且我自己以前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现在我利用法律途径对江的违法行为依法控告和起诉,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

在最后陈述时,王长青对法官和公诉人说,就是现在正在进行的庭审也是非法的,我也保留控告和起诉的权利,因为法官和公诉人是被动的执行命令,所以我还是会首先选择起诉发动迫害的江泽民。希望法官看清形势,忠于自己对法律的信仰,为自己选择未来。

张传利律师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对公诉人错用三百条构陷法轮功的剖析入木三分,张律师缜密精彩的辩护赢得了旁听人的由衷敬佩,同时也是对手握权力的人的当头棒喝。审判长没有打断律师的发言,都在静静地听,最后张律师希望法官在王长青的无罪判决书上签上自己光辉的名字。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开庭宣判。

上午十一点半,高新区法院的原班人马继续非法庭审王长春,也没有增加旁听人员。兰志学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兰律师指出公诉人提供的公诉书和证据漏洞百出,审判长斥责公诉人后,宣布休庭。

在长达十七年的迫害中,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法庭审理案件都是非法的,都是在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没有一件例外。所有参与案件的公检法、政法委、610及对案件起主导作用的各级负责人,都应该深刻反省自己,我们在其中起的是什么作用?是执行宪法和法律还是在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作为看到、听到或知道这件事情的所有的人都应该有所醒悟,我们的国家怎么啦?主导我们国家的政权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权?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是站出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还是置若罔闻、听之任之?把一个没有违反宪法和法律任何条款的守法公民,强迫在被告席上接受审问,强加给他们莫须有的罪名,使黑白颠倒、正邪不分、司法混乱,这样的非法审理发人深省,令宪法、法律和国家蒙羞!

随着明白真相的人越来越多,许多公检法及牵扯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都在觉醒,都在考虑自己的未来。有的拒绝或回避参与迫害;有的在行使职务时有意保护法轮功学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看到法轮功学员在街上讲真相、贴标语,视而不见或故意躲开。之前就出现过三个派出所都不愿管法轮功的案子,最后干脆把法轮功学员放回了家;现在有许多地方的公安部门故意不把案子交到检察院、法院这一层,自己就想办法放人了;检察院、法院把案子退回或免予起诉的地方也越来越多,有的故意轻判或不判。

近二十一万法轮功学员及家人控告江泽民,亚洲地区一百八十万民众举报江泽民及中国大陆越来越多的民众举报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将其绳之以法的大潮,震撼着整个人类社会,也在预告着中共及江泽民集团的解体灭亡。

法庭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场所,手握司法、执法权力的公检法人员是人民赋予权利的执法者,应致力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政法部门人员,是继续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助纣为虐,枉法判决,值人民的生死于不顾。还是顺应天意民心,远离邪恶,不再参与迫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面对的,也在决定着自己的未来。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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