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等法院:启动脱欧需国会批准

【新唐人2016年11月03日讯】英国脱欧再遇挑战。周四,英国高等法院裁定,英国政府必须经过国会表决通过,才能正式向欧盟提出里斯本条约第50条,启动脱欧程序。英国政府担心脱欧程度产生变数,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英国首相特蕾莎·梅原本想跳过国会,明年三月底直接向欧盟提出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脱欧程序。但英国高等法院周四裁定,英国政府没有直接启动脱欧的权力,不得违背国内法,跳过议会自行启动脱欧条款。

这起法律行动由部分个人提出,他们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并奉劝英国政府不要提出上诉。

律师 David Greene:“我的宪法权利允许我寻求保护,制止非法政府行动。法院现在给予我这项保护。我现在希望大家都能尊重法院的决定。”

金融企业家 Gina Miller:“一句话:今天的结果关乎我们所有人,不只是我个人或我的团队,而是关乎英国和我们的未来。本案重在过程,而非政治。”

周四,英国贸易部长福克斯在国会发言,说政府“决心尊重公投结果”,脱离欧盟。但也认为应该考虑周全,慎重行动。

英国贸易部长 Liam Fox:“政府已经下定决心,尊重公投结果。这一裁决提出了重要而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需慎重考虑之后再决定如何行动是对的。”

英国首相德蕾莎·梅日前宣布,将于明年3月31日前,正式向欧盟启动脱欧程序。如今伦敦高等法院的裁决为英国脱欧增添变数,可能会延迟英国推欧程序,但不至于停止。

英国政府已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新唐人记者唐楣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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