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有多挤?男子被挤成四肢瘫痪地铁公司判赔

【新唐人2017年04月05日讯】北京地铁有多挤?“人进去,相片出来;饼干进去,面粉出来……”有人曾这样形容北京地铁拥挤的状况,而乘客王涛在3年前的早高峰时乘坐地铁被挤撞导致四级伤残,更是为北京地铁的拥挤危险增加了新的注解。近日,昌平法院一审判决王涛获赔26万余元。

4月4日,陆媒获悉,北京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涛之所以受伤,虽然不是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直接导致,但作为地铁的运营和管理者,两被告没有给乘客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尽到了合理保障,应当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据此,昌平法院在一审判决,判地铁公司赔偿王涛医疗费等共计26万余元。

事故发生于2014年1月15日早高峰时段,王涛在地铁5号线天通苑北站准备乘车,因候车乘客较多,在车门打开瞬间,后排乘客瞬间将他挤进车厢,并飞撞到对面侧车门致昏迷。期间一直没人上前救助,直到列车行驶到立水桥站时,他才被地铁管理人员抬出站。

送医院急救中心抢救治疗5天后,王涛被送往积水潭医院进行手术,经诊断伤情为颈髓震荡损伤,致四肢瘫痪,被评定为四级伤残。

由于事发时人流量太大,无法找到肇事者,王涛认为,地铁公司的运营及管理行为存在过失,所以起诉地铁公司,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等190万余元人民币。

去年3月22日,此案在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开庭审理,王涛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了法庭。

两家被告的辩护分为以下几点:1,他们并不是实际侵权人,导致原告受伤的其他侵权行为人没有依法追加,而原告明知早高峰乘车人多,为了争抢座位,被排在身后的侵权责任人推搡才导致事件发生。

2,从医院的确诊病历等也可以看出,原告事发时已经患有多年的颈椎病。此次原告受伤是综合因素产生的结果。

3,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仅仅是收取客票对价的运送人,而不是旅客的专职保镖,故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安全并不负有专门的保护义务,并称他们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地铁有广播语音提示安全有序乘车,事发后车站工作人员也对原告采取了施救。

4,北京地铁是公益性的地铁,提供的服务也是公益性的,乘客只需花2元,就可坐遍北京城。乘客享有乘坐轨道交通的权利,也应履行自身的注意义务,同时被告单位为旅客投保了乘客意外事故保险,因此其诉求应该予以驳回。

不过,法院认为,事故发生于地铁站内上车处,王涛受伤虽然不是两被告直接导致,但作为地铁的运营和管理者,两被告在早高峰时段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所以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昌平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及北京地铁所面临的现实客运环境等,一审判决中,判两被告赔偿王涛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万余元人民币,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李文馨报导/责任编辑: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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