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6局唯一台前人物 受贿1.57亿受审

【新唐人2017年04月20日讯】前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受贿一案,4月20日在江苏常州中院一审开庭。张越被指控受贿1.57亿人民币,他也当庭认罪。张越曾担任中共公安部26局、也就是公安部610办公室的负责人。

前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去年被持枪特警从办公室带走,官方2016年4月16日宣布他已落马。时隔1年后,张越被以受贿罪送上法庭。

检方指,张越2008年到2016年,利用他河北省公安厅长和政法委书记等职务的权力,为当地企业在土地、工程、案件、职务等事件上牟利,随后接受贿赂约1.57亿。

张越起家于北京,1988年进入北京市公安局国保系统。

横河:“国保是一个迫害宗教信仰和人权的专职机构,它是属于政治警察,专事镇压的这么一个机构。”

靠着替中共镇压异己,张越15年间从科员升到副厅级,2003年又被调往更敏感部门:公安部26局出任局长。

26局是在江泽民施压下成立的机构,专责镇压法轮功。

横河:“二十六局就是公安部的610办公室,张越是到现在为止唯一一个曾经公开过的二十六局的局长。张越担任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长是2003年到2007年。”

唐靖远:“610是一个法外机构,从成立到执行任务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却能调动几乎所有政治经济资源,对打击对象想打想杀想关押为所欲为。这样才能突破法律约束,来执行迫害法轮功。”

大陆媒体曾披露,张越从610调往河北政法委后,继续毫无顾忌的使用他掌握的公检法力量。为了抢夺商业利益,他曾指挥当地公安,当街暴力砸车抓捕商业对手曲龙,再指挥当地法院将曲龙判刑15年,香港媒体形容此举类似黑社会。

唐靖远:“上梁不正下梁歪,江泽民能把国家公器变成执行个人意志的私人工具,下级就能继续用这个私人工具来谋取私利。张越等人就是典型的例子。”

而张越受审,意味着中央层级610系统的三个主要人物,先后遭到司法审判。

横河:“我们可以看到有这么基层意思,一个是迫害法轮功曾经是中共官员免罪、免责的保护伞;但是这个保护伞现在不灵了。第二层意思是,善恶有报是一个天理。这里我也想跟中共继续还在迫害法轮功的官员们说几句话,尽管现在迫害还在继续,政策并没有改变,就趁现在争取立功赎罪,这是最好的;如果做不到的话,那也可以调离。实在不行的,你可以怠政。不能等到最后被抓起来以后,那时候再去想办法赎罪,已经没有机会了。”

张越在庭上读稿认罪,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新唐人记者林澜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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