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李在镕涉贿27日宣判 韩检求刑12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08月07日讯】韩国三星电子副董事长李在镕涉嫌贿赂前总统朴槿惠以寻求政府支持,巩固他在三星集团的掌控权,今天检方称李在镕为丑闻中罪行的“最终受益人”,对其求处12年有期徒刑。法院预计本月27日宣判。

《韩联社》报导,49岁的李在镕(Lee Jae-yong)因卷入韩国“闺密门”,涉嫌向朴槿惠和崔顺实行贿达433亿韩元(约4113.5万美元),但李在镕否认有不法行为。

检方表示,李在镕透过行贿,以争取官方协助三星集团子公司并购,另外他也被控在海外藏匿资产、隐藏犯罪所得等罪名。

李在镕自2月28日被起诉以来,至今已有160天。案件一共进行了53次审判,期间共有59名证人出席,朴槿惠为最后一位证人,但拒绝传唤。

检方在这次听审会上表示:“被告与掌权者关系密切,也寻求个人利益。”并称李在镕是丑闻中罪行的“最终受益人”。

李在镕被检方求处12年有期徒刑,同样遭到指控的三星高层中,有3人遭求处7年至10年有期徒刑。

49岁的李在镕在父亲2014年心脏病发后,实际上执掌着庞大的三星集团。三星为全世界最大的智慧型手机制造商,事业触角广布。

(责任编辑:许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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