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阻吸烟老人猝死 河南医生遭索赔40万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03日讯】近日,河南郑州市中级法院开审一桩劝阻吸烟赔偿案。河南一医生劝阻一老人吸烟,与老人发生争吵,老人过后心脏病发作离世。老人家属将医生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赔偿。

据陆媒报导,事发在2017年5月2日上午9时许,河南郑州某住宅小区内。当事医生杨君(化名)搭乘电梯时,发现同梯一名老人正在抽烟,电梯内烟味很浓,于是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老人不认可杨君的言辞,两人激烈争辩后,杨君离开电梯,老人不久心脏病发作离世。

老人冯清(化名)的家属起诉杨君,主张共计40万余元民事赔偿。

河南郑州金水法院于2017年9月4日一审判决认为,冯清在电梯内抽烟导致双方发生语言争执,冯清猝死,这个结果是被告杨君未能预料到的,被告的行为与冯清之死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冯清确实是在与被告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由双方分担损失。

因此,法院酌定杨君向冯清家属补偿1.5万元。冯清的家属随后提起上诉。

11月1日,此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开庭,双方论辩焦点围绕在杨君与老人去世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当日并未当庭宣判。

杨君的律师单艳伟认为,老人心脏病突发,是其自身存在的疾病,并非杨君所致,也非杨君可预料的。杨君在自己所处的环境遭到污染后积极行使了自己作为公民的监督权利,这种行为并不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反倒是老人在明知自己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任情绪激动,将本来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酿成悲剧。

而冯清家属认为,如果说杨君认为抽烟对其造成侵害,电梯到达一楼后他可以选择自行离开,但事实上双方在电梯内进行了2分钟的争吵。

冯清的家属表示,老人冯清(化名)今年69岁,曾有心脏病史,但事发当天身体并无大碍。因抽烟问题与邻居发生争执,诱发心脏病离世,这让家人很难接受。杨君无故与冯清发生争执,又大声呵斥,导致其心脏病发作,应当作出赔偿。

37岁的杨君则表示,老人突然离世,他也很难过,即便家属不索赔,他发自内心也想给予家属一定补偿,但这个补偿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捐赠,不是赔偿。他说:“我认为这件事情我没有过错!”

据杨君介绍,作为医生,他深知抽二手烟的危害,在医院他常劝阻病人,在公共场合,有朋友在密闭空间抽烟,他也会劝上几句。现在杨君的妻子怀孕5个多月了,他更会这样做。

据杨君回忆,5月2日上午9点多,他外出乘电梯时,从14层进入电梯后,发现一名老人正在抽烟,电梯内烟味很浓,于是他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

“我劝他不要在电梯内抽烟,老人可能觉得伤了自尊,情绪比较激动,说我没资格管他,两人因此产生分歧。”

杨君对陆媒记者表示,“如果我知道善意的提醒会引发后续一系列事件,我宁可那一刻不说话。”杨君称自己无过激的语言,“我只是善意提醒他,吸烟对他和大家身体不好。”并说“在电梯间吸烟是不文明行为”,

杨君提供的事发监控视频显示,当日双方在电梯内对话2分钟左右,其间电梯到了一层、负一层,双方都没有下电梯,随后共同返回一层。在一层院内,两人继续争辩,老人有明显的肢体动作。

此后物业工作人员将两人劝离,杨君去取快递,返回路过物业办公室时,老人已心脏病发作离世。

杨君的委托代理人单艳伟认为:“老人也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起到表率作用。”单艳伟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大家都可以对二手烟说No,而不应该因为一件意外草木皆兵。但在劝阻的过程中,要注意措辞,礼貌用语,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吵。

舆论认为,当遇到在公共场合吸烟的不自觉者时,前去劝阻既是对自己及公众负责的举动,也是文明素质的体现。不过当劝阻者站在道德高地进行咄咄逼人的指责,很可能让当事人恼羞成怒。因此,劝阻者要传递和释放自己的善意,用足够的耐心和诚恳去勇敢说“不”,让吸烟者自省并主动掐掉烟头。

(记者李倩倩报导/责任编辑: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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