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辉:美媒曝中共绝密文件被指伪造分析

1月2日,美国《华盛顿自由灯塔》披露了一份标明是中共的“绝密”文件,落款是9月15日,即朝鲜进行地下核子试验12天之后。文件称如果朝鲜承诺停止进一步核子试验,中方将在经济和军事方面对朝扩大援助,保证维持金正恩政权的延续;中共还将允许朝鲜维持目前的核武库,等等。该文件曝光后,很快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为文件内容与北京宣称寻求朝鲜半岛去核化的公开姿态,以及北京最高层与美国总统川普达成的秘密协议截然不同。

对此,北京方面反应迅速。1月3日,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罕见地使用了两个英文短语“Fake News(假新闻)”,“Fake Document(假文件)”予以回应,而且在回应文件是否真实时称“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文件是伪造的”。

对于那些不熟悉中共公文行文标准的绝大多数人来讲,要想辨别文件的真假还真不是件容易事。所谓的“稍有常识的人”当是指那些接触过中共公文并了解相关格式之人。从中共颁布的《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看,曝光的文件中还是有一些疑点的。

根据条例,中共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型大小、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等组成。虽然并非每份公文都包括上述部分,但绝大多数是涵盖的。

具体来看曝光的这份绝密文件,首先在公文首页左上角虽然有“份号”和“密级”,但却没有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即“紧急程度”。事关朝鲜核子试验的文件,到底需不需要紧急处置呢?

而且,中共公文中的“决定”则较多用来“布置工作、提出要求”,该曝光文件标题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我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一步深化解决该国核问题开展沟通协调工作的决定”,主送机关是中联部,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然而文件中还涉及了外交部、商务部等国务院部委,发文单位应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抄送范围也应当包括外交部和商务部,很显然,抄送范围是有问题的。

此外,标题也存在矛盾之处,因为“决定”是中共高层下的,而非中共中央办公厅做出的。如果是“批复”或“转发”倒还说的过去。还有通过比对网路上现有的业已确证为中央办公厅文件,如2011年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2009年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现除标题外,文件行文时均以“中央”来代指“中共中央”,而在被曝光文件中,却不符合这样的规范,均称“中共中央”,如要“认真完成中共中央所托付的重任”等。这确是多此一举。一个疑问是这是惯例还是均可?

另有质疑认为,一般来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办、国办文件均不盖印章,因为是皆通过机要管道送达,而被曝光文件却盖了印章。亦有海外媒体指造假还体现在没有公文二维码,中发办 [2017] 94号文件是不可能的等。

如果文件确实是伪造的,那伪造者是谁?目的何在?不妨先从文件本身内容看,文件显然延续了以往的惯有思维,即将朝鲜视为“抵御西方敌对势力的重要军事缓冲区”,所以要不惜一切代价保障朝鲜的稳定和延续。因此,中共要采取外交斡旋和军事牵制等手段,防止“生乱生战”。同时要求朝鲜只要保证停止新核试,就可以加大对其的经济和军事援助。文件还认为综合多方因素考虑,美国通过军事手段推翻朝鲜现政权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无疑,伪造文件透露出的资讯就是:强调朝鲜对中共的重要性;中共承认朝鲜拥核,但迫于现在的国际压力,希望朝鲜暂时放弃新的核试,并以经援和军援为条件。

如果从北京过去一年针对朝鲜采取的前所未有制裁力度,以及从不久前美方曝出的川普访华时与习近平就朝鲜核问题达成的三大秘密协定看,伪造文件的目的就清楚了。根据秘密协定,习近平确认中方对朝核问题的三大原则:一是不承认朝鲜拥核;二是继续对朝鲜施压,直到弃核;三是加大对朝制裁措施的透明度。

由此推测,伪造的文件且由美国媒体曝光,极有可能旨在破坏川普与习近平在朝核问题上已有的合作乃至双方建立的某种关系,甚至以此影响美国的决策,从而给北京造成更大的压力。在日前日本媒体曝出有中国船只在公海给朝鲜输油亦遭到北京否认后,伪造文件的出现不得不耐人寻味。至于背后的推手是谁,中南海应该是一清二楚的。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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