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一个月内 12名中共检察院法院院长落马

【新唐人2018年05月27日讯】最近,大陆各地有12名检察院、法院的头目相继落马。而这12个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和诬判。请看报导。

从今年4月中旬到5月中旬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分别有6名检察长和6名法院院长相继落马。

4月23号,广东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忠被查。张思忠曾任河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揭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在他任内的3个地方,对法轮功非法起诉的情况都很严重。

今年3月,惠州法轮功学员石雪梅、周育琴分别被冤判9年、10年,而因手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惠东县法轮功学员何镜如,也经检察院恶意起诉,被冤判五年。

而湖北武汉市中院院长王晨在其任期七年四个月的时间内,武汉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至少82人,其中崔海女士从武汉女子监狱里出来后仅十九天就离世。

其他落马的地方检察长和法院院长,包括:山东烟台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徐志涛、河南周口检察院检察长高德友、甘肃庆阳原政法委书记秦华、山西晋中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干晋左、山西太原检察院前检察长周茂玉、河北唐山路南区法院院长马明旭、江西莲花县法院院长李清萍、辽宁大连西岗法院院长张明鹏、辽宁铁岭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刘波、四川隆昌法院院长李晓鹏。他们也都曾卖力迫害法轮功。

历史学者、内蒙古人权同盟主席席海明表示,他看过一些材料,中共采用了非常野蛮和非常残暴的手段,对法轮功这个弱势群体进行迫害,根本不遵从任何法律。他认为,这些迫害者受到报应是必然的。

历史学者内蒙古人权同盟主席席海明:“听到这个消息,确实是恶有恶报。我是感觉这不是偶然,偶然性肯定也有必然性。因为这些中共官员,尤其司法系统官员,审判无辜的人、或者冤案比比皆是。”

席海明指出,中共就是一个犯罪集团。这里边虽然个人的人品有区别,但从集团犯罪来说,这些人都是罪犯。

他表示,因反腐被抓的那么多中共官员,他们都是作恶多端、罪恶累累的。而从报应的角度看,这些小魔头被大魔头折磨都是活该的。

法轮功发言人张而平:“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讲,做任何好事、或做任何恶事都是有报应的。大家看着表面上好像是因为某些事情或者什么违纪啊、违章啊落马。但是实际上他们都是参与迫害法轮功。”

法轮功发言人张而平表示,中国人讲“人在做,天在看”,讲究“善恶有报”。现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相继落马,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今年4月份,6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其中60名被非法判刑。而在新疆打工的辽宁省兴城市宋志刚,因丢失一个有法轮功资讯的手机就被非法冤判十四年。

不过,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有律师指出:“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传播法轮功无罪。”还有律师说:“错用刑法三百条,检察官和法官犯有滥用职权罪。”

席海明:“法轮功是什么?他不是说去惹中国共产党,他炼自己的功,坚持自己的信仰,这个共产党容不了。他没有任何政治性,他只是一个信仰团体。而且他提倡的东西跟中国文化也不矛盾,真善忍嘛。”

席海明指出,共产党就是一种邪教,它怕人民有正念,有正确的信仰。法轮功坚守信仰,跟中共的邪教理念就会发生冲突,所以中共就无所不用其极的对坚持信仰的人迫害。

信仰佛教的席海明说,他从小受到无神论教育,现在60多岁了,但他觉得神是存在的。

他表示,那些不信神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迫害蒙古人、西藏人、维吾尔人的中共犯罪集团,都会受到报应。只有那些能够幡然改悔的人,灵魂才有可能被拯救。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由于检察院不批捕、撤诉或退案等原因,大陆至少75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这些有良知的法官,没有一人遭到调查。

张而平也指出,在这个历史时刻,大家应该制止这场邪恶的迫害,给自己留一个美好的未来。

采访/陈汉 编辑/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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