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血染道县:难以追责

【新唐人2018年06月19日讯】文革初期湖南道县刮起了杀人风,相比起轰轰烈烈的杀人,追究责任却非常艰难,由于当局的刻意淡化,如今甚至知道道县屠杀的人也不多了。今天的“百年红祸”特别报导,来看道县屠杀纪实文学作者谭合成讲述这艰难的追责。

1968年8月,湖南道县刮起了一股“杀人风”,迅速波及零陵全地区其余十个县市,全地区(含道县)非正常死亡9093人。被杀者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出生10天。

经过漫长的等待,中共零陵(现永州)地委从1984年5月起成立了“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工作组”,抽调1380多名工作人员,历时两年半时间,封闭式的调查道县屠杀。

处遗工作组调查结果表明,整个零陵地区被杀的九千多人中,无一人有过任何形式的反革命言行;当时全地区破获的数十个“反革命组织”,都系假案。

《血的神话》作者谭合成:“有百分之三十几的党员参加了杀人,百分之六十几的基层干部参加了杀人,都是手上有血的,都是纯粹的屠杀无辜者。当时我跟他们(处遗工作组)提出一个问题,就说杀了九千多个人,我说咱能不能找一个,在当时,还不说现在,有过这个政策,法律不允许的行为?有没有?后来他们弄了半天说,没有。”

尽管如此,对这场屠杀的追责却难上加难。不处理无以平民愤;但依法处理则会直接追责到各级党组织,甚至最高领袖的阶级斗争路线。因此,零陵地委提出了“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宽严, 宜少不宜多”的“三宜三不宜”方针。

谭合成:“当时道县处遗工作组有401个立了案的案例,其他大部分都不立案的,因为弄不过来,而且是宜少不宜多,宜粗不宜细。就是涉及的人特别多,杀人手段不是特别恶劣,只要你知道这个人是谁杀的,杀在哪了,就自己认错就了事。”

这401案,案案惊心动魄。道县在1985年5月26号宣布逮捕9人,同年10月4号再次逮捕 21人,之后在受害者遗属强烈要求和控诉下,又逮捕 12人,共计42 人。整个零陵地区逮捕 124 人。

谭合成:“他追究责任只追究四种人。一种是在公社一级范围内,为首策划组织实施杀人的,就是在一个村子为首的不算。另外一个是轮奸强奸杀人的追究,轮奸不杀人,强奸不杀人不立案的。第三个是谋财害命,挟嫌报复的,这个追究。”

参与道县文革屠杀调查处理,并执笔综合文字资料的谢承年,在《炎黄春秋》发文回忆:全区参与策划、部署、指挥杀人者及凶手近两万人,按《刑法》有关规定,属故意杀人,应判重刑。但根据上面的“三宜三不宜”等原则,全区只有百分之一左右,也就是20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12人被判无期徒刑,21人被判20年徒刑。另有一部分人受到党纪处分。

谭合成:“当时处遗的时候,他们那个是学习广西经验,就是要求杀人的人到被杀的人家去,赔个礼道个歉,敬一杯茶。被杀的人喝了他这杯茶,就属于原谅他了,就算了。道县连这个都不行。原来也是让杀人的人到被杀的人家里去,赔个礼道个歉,行不通,连这一点都没有做。”

1989年,因“文革”杀人事件被判刑的受刑事处分的国家干部、工人,基本上在坐了三到五年牢后,以各种理由提前释放了。首先安排临时工作,然后顺理成章恢复干部籍。道县屠杀的责任人除了少数几个因病或事故死亡外,其余都得到了光荣退休的结局。

而道县文革屠杀的九千多条冤魂也被中共淡化再淡化,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

采访/常春 编辑/尚燕 后制/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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