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港府拟取缔民族党 社团条例成恶法?

【新唐人2018年07月18日讯】香港,这个曾经闪耀世界的东方之珠,在1997年主权移交中共后,其光芒正日渐消逝。最近港府有意禁止民族党运作的消息,再次让各界震惊,担忧港人的结社自由从此不再,香港将开启以言入罪的先例。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周二中午突然会见传媒,表示正考虑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的建议,决定是否禁止主张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

李家超称,建议是按照《社团条例》第八条第(1)(a)款,基于维护国家安全等需要而作出。这次是九七后首次引用《社团条例》第八条,民族党有21天时间提出书面申述。一旦刊宪,有关组织就会变成非法社团,有关人士会被罚款甚至判监。

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表示,如果成真,港府这一做法将打击港人根据《基本法》和国际人权公约享有的结社自由。

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我现在还看不到港府它用一个怎么样的论述跟逻辑,来把民族党的活动跟言论,与国家安全挂勾。为什么一个人数极少、而且很多香港人都不知道它的存在的政党,可以威胁国家安全?这一点是我们非常费解的。”

已经接获书面通知的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相信,事件可能与他曾在7月1号去台湾谈论香港人权状况有关。

邀请陈浩天赴台的成功大学教授梁文韬表示,活动中并没有提到港独议题,反而是港府疑似使用基本法23条缩小版来处理。陆委会则表示密切关注事件发展。

此事引起不少香港民主派人士的震惊和反弹,批评港府利用现有法例打压政治组织,为所欲为。担忧他日不接受中共管治和要求结束一党专政者,也会遭到类似打压。

一些民主派人士表示,不认同民族党言论、也不支持港独,但坚决反对港府做法。

梁家杰:“我本人跟公民党都是反对民族党的党章、它的政治论述跟港独的诉求的,但是这不表示我们可以容忍特区政府去滥用《社团条例》,去取缔这一个组织。”

《社团条例》1949年制订,原本是为控制黑社会及左派团体的暴力行为。身为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认为,如今条例变恶法,在23条立法之前,已达到23条之效。

梁家杰强调,2002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讨论香港上交的年度报告时,已经作出预警,《社团条例》可能威胁到港人的结社自由,因此要求港府修改。十多年后港府不但没修改,还将其运用在取缔政党上。如果容许港府滥用此条例,就是容忍它释放“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信息。这对香港法治环境有危害。

梁家杰:“最主要的担忧就是它开了一个以言入罪的先例。在大概16年前,特区政府要为基本法23条,就是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当时我是大律师公会主席。大律师公会当时提出反对,主要的理由之一,就是这一个以言入罪的担忧。因为如果这个先例一开,其它的政党、政权,尤其是年轻人的组织,就很容易用这一个比较模糊的所谓国家安全的概念去连带,然后就把它们取缔。”

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单仲偕表示,今次事件表面虽是香港政府行为,实际是北京一步步对香港政策的收紧。近期种种迹象都在表明这一点。例如六名议员被取消资格,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声称宪法对香港有法律效力,贬低《基本法》地位等。

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单仲偕:“已经有声音出来了,不单是打击港独,自决派也要打击。所以可以看到北京通过香港政府,去打压香港的结社自由、言论自由,我们可以看到香港的政治空间、言论空间、结社空间,慢慢被收紧。”

香港众志发表声明,强烈谴责港府决定,指“国家安全首引用 政权早置杀人刀”。呼吁市民提高警觉,港府打压逐步威胁到每个港人的基本权利。

采访/陈汉 编辑/王子琦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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