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新规:9月起申请资料不足直接拒绝

【新唐人2018年07月19日讯】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发出一项最新规定,如果外国公民申请移民时,资料没有准备充足,移民局有权直接拒绝个案申请,来听一下资深律师的详细分析。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近日在官网,公布了一项为移民局官员提供指导的政策备忘录,这一政策恢复了移民官拒绝案件申请的权限,将在9月11日开始生效,适用于除了“童年抵美者暂缓递解”(DACA)以外的所有移民案件申请。

移民局此举是为了阻止证据单薄的移民案件,避免移民局的资源浪费,并鼓励申请者一次性提交所有证明文件。

美国资深移民律师 刘汝华:“凡是移民局在收到移民任何方面的申请,只要不符合移民局在表格要求里面,提出的一些最基本的要求。移民官没有义务再去发任何的补材料的信件,他们可以直接发出拒绝信。”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资料不足?

美国资深移民律师 刘汝华:“如果移民局在他的指示里面,提到了初级的证据,包括:体检报告,你必须把它准备好,作为亲属移民的,你要做经济担保,做经济担保的时候呢,要填写I-864的经济担保书,再加上担保人的税单、身份证明、工作证明,这个本来也是最基本的条件,但以前往往有些人不是很懂的话,就把绿卡申请递上去,而没有递交经济担保的文件,按照以往的习惯,他(移民局)会发一些补充的材料,让你去补一次、补两次,那么,九月份开始,再也没有这种机会。”

如果移民案件申请被拒绝,是否没有任何补救方法?

美国资深移民律师 刘汝华:“你基本上有上诉权利和开案的权利,但是他(移民局)已经同时给你发出上移民法庭的通知。如果上诉赢了,移民局批准你的上诉要求,可以主动要求把案子撤回来,把移民法庭关掉。”

不过,隶属于美国司法部的移民法庭系统,和国土安全部的移民局,未来将如何配合,有待观察。

刘汝华提醒,在“停止补交资料的政策”施行后,移民申请人最好通过有执照、专业移民律师办理案件,以免耽误前程。如果自己办理,要仔细通读相关申请的说明内容,准备充分,再向移民局递交申请。

新唐人记者柯婷婷、韩瑞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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